广州资深律师:黄利红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黄利红  

广州律师黄利红 >> 受贿罪

广州律师黄利红就刘x虎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发表的一封公开信

作者: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30日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黄利红,擅长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尤其是贪污、行贿、受贿、滥用职权案。黄律师曾经为原南沙区的黄阁镇的副书记兼副镇长张x明、原广东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副主任郭x以及原广东省农科院的职工兰x清等人的贪污、受贿、行贿等案件进行辩护,获得很好的辩护效果,张xx和郭x、兰x清等人均获缓刑,免却失去人身自由之苦。下面一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黄利红最近受理的一起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控方指控被告人刘x虎涉嫌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业务部的负责人黄利红接受委托后经过周密的研究、调查,发现刘x虎被冤枉的可能性极大,征得被告人刘x虎及其家人的同意的情况下,为刘x虎做无罪辩护。大家通过黄律师的辩护词可以清晰的发现本案的事实真相。
     下面是2015430广州刑事律师黄利红就刘x虎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发表的一封公开信,该公开信通过系统的论证和详尽的剖析,揭示了刘x虎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的存在的诸多问题,证明了刘x虎滥用职权、受贿一案是个彻头彻尾的冤案,并期望通过该公开信引起相关部门和领导的重视,让蒙冤受屈的被告人刘x虎早日重获自由。

            关于刘x虎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的公开信
中共萝岗区委陈志英书记:
       我们是广州市萝岗区法院正在审理的刘x虎受贿案的当事人家属和辩护人,现谨向您及各位领导反映九龙镇屋吓社骗子叶x南因诈骗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款被区相关部门立案后引发的刘x虎等系列受贿的相关案件。我们认为,刘x虎受贿等系列案在调查取证程序、定案证据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导致当事人蒙冤受屈,在国家现在全面反腐败、强调依法治国形势下,还出现如此现象,我们恳请领导高度重视,还当事人清白!具体情况如下:
       一、刘x虎受贿等系列案基本情况
       2013年5月,萝岗区九龙镇屋吓社骗子叶x南,在地铁21号线征地拆迁过程中为博取更大利益补偿,通过伪造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利用假国有土地使用证利用区征地拆迁政策上的漏洞实施诈骗,诈骗得1200多万元征地拆迁补偿款,后被群众举报致萝岗区纪委,萝岗区纪委于2013年底立案调查,于2014年5月初将诈骗嫌疑人叶x南、陈x福、何x兴等3人抓获归案。在区纪委和检察院联合办案过程中,诈骗人叶x南为达到其不可告人之目的,继续发挥其骗术,杜撰谎言,称其在骗得征地款补偿款后,在不确定对方是否有提供帮助的前提下,出于很想感谢他们的心态,“感恩”式向刘x虎、王x波、卢x友、钟x秋和赵x亮等5人9次合计行贿196万元之巨!(注:骗子叶x南在此案之前已有前科劣迹,在当地名声极坏)。在此案中,萝岗区检察院仅凭这样一个“污点证人”的一面之词,即对刘x虎等人采取措施,将一干当事人带致廉政中心。名为协助调查,实为非法拘禁!特别是对当事人刘x虎,以不给睡觉、罚蹲、罚站和恐吓等非法取证手段,经过8天8夜刑讯逼供,在其精神完全崩溃状态下,“成功”逼迫其承认4次收受叶x南钱物共43万元贿赂的“事实”。其后,在没有任何书证、物证前提下,仅凭双方口供就将刘x虎等人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自去年底开始,刘x虎、王x波、卢x友、叶x南、陈x福和何继兴等6人本应合案处理的行贿受贿案件,却被区有关部门有意识的分案处理,其中刘x虎、王x波、卢x友等3人被萝岗区法院分案陆续开庭审理(据了解,王x波、卢x友等2人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分别被判6年半有期徒刑),被告人叶x南、陈x福和何x兴等人于今年3月26日在广州市中院开庭公开审理(至今未判决)。其中被告人刘x虎在被移送司法机关后一直不承认其受收贿赂和滥用职权行为,辩护律师通过会多次会见被告人、了解叶x南等人开庭审判过程并多方调查调查,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据,于去年12月和今年4月2次在萝岗区法院开庭审理中,辩护人两次均对刘x虎作无罪辩护(详见附件1:刘x虎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辩护词,附件2:刘x虎涉嫌受贿一案第二次开庭补充辩护意见)。刘x虎涉嫌受贿一案现正在审理中。
       二、现有证据充分证明骗子叶x南没有行贿过任何人,刘x虎等人没有受收过叶x南任何钱物和贿赂。
      我们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的全面了解,可以肯定,骗子叶x南向刘x虎等人行贿196万元之事是杜撰之谎言,是编造事实的虚假指控;其指控向刘x虎等人“感恩式”行贿,其实是出于其违法建筑别墅被政府强拆的泄愤和报复诬陷。骗子叶x南在整个系列案的有关行贿供词是为了争取“立功”、博取法庭轻判,更是为了少退赃款而编造的弥天大谎!——就是这样一个骗子,在造假证骗取征地补偿款后,仍不思悔改,还故技重现,熟可忍熟不可忍!但他也实在“高明”(不知是否受高人指点?),骗术在整个案件的侦查和审判阶段表现得可谓“炉火纯青”,居然骗过了区纪委和有关侦查机关的火眼金睛,估计有关部门至今尚或蒙在豉里!
      下面用事实和证据可揭穿他的骗技,剥下他的伪装,还原事实真相:
     (一)叶x南本人关于其家庭收支情况的口供和其他有力证据证明其根本没向任何人行贿和送礼金
       1、叶x南本人口供情况。侦查机关在2014年6月6日13时15分至17时55分对叶x南所做的讯问笔录对其领取土地征收补偿款前后的家庭经济状况(收支情况)作了详细地描述,具体情况如下:
叶x南讯问笔录第6页:叶x南说2013年5月20号左右领取了补偿款一共1200多万(准确地说是1211万),在领取补偿款之后将全部补偿款转账到他的镇龙邮局储蓄卡,在转账的同时,提取了200万左右的现金。
       在叶x南讯问笔录第7页:叶x南说又通过转账方式转了1733226元给叶进兴,和1565300元给了叶振洪。之后又分给陈x福215万,何x兴100多万。
       在叶x南讯问笔录第7页和第8页:叶x南说行贿了王x波38万、刘x虎43万、卢x友25万、钟x秋20万、赵X亮15万。(共141万)
在叶x南讯问笔录第15页:叶x南说一共送了196万。
       在叶x南讯问笔录第15页里:
       侦查人员问:你剩下的钱用到哪里去了?
       叶x南回答:我在增城莱茵花园买了一套一百多平方米的房子,花了一百多万;在惠州龙门县买了一个几十平方米的单间,花了四十多万;在屋吓社和山口交界处抢建了一套违建房,花了七八十万元;还了三十多万元债给别人;还拿了二十万用于竹珍商行进货,剩余部分用于日常开销。(共约280万左右)
       2、其他有力证据。经多方了解,证实叶x南在领取补偿款之后,将其中的50万高息借给九龙镇福山村书记范x兵亲属,将其中30万购买钩机由邓姓朋友经办,这两笔费用合计80万。其本人经营的竹珍商行经营惨淡,基本处于亏本状态。
       根据叶x南口供及其他证据整理出其家庭财务收支情况表,见下表:
    叶x南家庭财务收支情况表:
    

(单位:万元)

 

数据
来源
序号
收入
支出
结余
 
1)收补偿款
1211
 
 
2)提现给老婆
 
200
 
3)分钱给两个兄弟
 
330173.3+156.5
 
4)分钱给两个合伙人
 
315
215+100
 
5)行贿相关人
 
196
 
6)其他开支
 
280
 
小计
 
1321
-110
1)高息借给九龙镇福山村书记范x兵亲属
 
50
 
2)购买钩机
 
30
 
 
合计
1211
1401
-190

       综上所述,按照叶x南本人口供陈述,他在领取征土拆迁补偿款之前是没有任何积蓄,而且对外负债30多万,领取补偿款后,收入是补偿款1211万元,各项支出汇总1321万,等于领取补偿款后到案发前其资产负债是110万。
       结合其他证据(高息借给九龙镇福山村书记范x兵亲属和购买钩机),可以发现叶x南案发前的支出是1321万+ 80万,即归案前其家庭支出是1401万元,收入只有补偿款即1211万元,两相抵消,叶x南归案前其负债是190万元。
      根据上面分析,可以断定:叶x南根本没有经济能力行贿送礼!我们不禁要问,如他行贿之言属实,哪190多万的现金是从何而来?难道他会借大笔资金去“感恩式”行贿相关人员?如果他真的那么知恩识报,借资感恩,那又是向谁借190万元巨款呢?……
根据知情人透露,叶x南(包括他妻子)的账户上还有近两百万存款;同样,在市法院庭审中,当法官问到叶x南有无能力退赃时,其冲口而出说有能力,他银行账户中还有200多万元存款(以此推断,叶x南家庭财务上在银行的200万元左右存款,数额与他所供述的行贿额196万元基本吻合,可进一步推断他实际没有行贿过任何人,他所说的向刘x虎等人行贿196万元是子虚乌有的编撰谎言,其所谓“行贿”的资金至今还躺在银行账户中睡大觉)。
       据此,可以断定,叶x南在其诈骗后根本没有行贿送礼过任何人,刘x虎等人没有受收叶x南任何钱物和贿赂!
      (另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刘x虎涉嫌受贿一案中,控方并没有提供叶x南的上述讯问笔录,因为这份笔录一下就戳穿了叶x南所谓向刘x虎等人行贿的谎言。这也可以进一步说明侦查机关为什么要把诸多的同案被告人进行分拆处理的原因,如果辩护人无法掌握相关情况及证据,案件真相可能永远都会是个谜,这也能够解释为什么刘x虎涉嫌受贿一案以及叶x南诈骗、行贿一案为什么控方不愿提供最权威、最客观真实的证据-----被告人等人的银行流水以及财产查封清单,所以这种连小朋友都觉得极不正常的现象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合理的解释——参见第二份辩护词)。
      (二)叶x南“事后感恩行贿”是谎言,其指控向刘x虎等人行贿其实是出于发泄违法建筑被强拆私愤的报复诬陷,也是争取“立功”博取法庭轻判而编造的弥天大谎,更是为少退赃款的骗术技俩重施。
      上述第(一)点从经济能力和财务数据可以完全断定叶x南没有向刘x虎等人行贿送礼!但叶x南在其口供中满嘴谎言,将他自己打扮成一个知恩识报、识大义晓大体的“好汉”形象,更是天方夜谭!而事实真相是刘x虎等工作人员公正执法,积极组织、参与政府强拆叶x南违法建筑行动,不让违法建筑别墅获得任何经济补偿,与其结下仇恨,其诈骗一事东窗事发趁机报复诬陷。
      1、胡编行贿理由。
     (1)叶x南笔录情况。查机关在2014年6月6日13时15分至17时55分对叶x南所做的讯问笔录对其为什么要送钱给刘x虎等5人的目的作了详细地描述,具体如下:
       在叶x南讯问笔录第9页里:叶x南说其送钱给王x波是因为王x波是镇龙站征拆工作负责人之一,对他进行行贿主要是为了感谢他在征拆工作中给予我的帮助和照顾,在拆迁补偿过程中收集资料等事情都是他们在做,我觉得他们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给我帮了忙,我才可以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铺的标准进行补偿。
      在叶x南讯问笔录第11页里:叶x南说其送钱给刘x虎是因为某次我在公交办听到王x波说,以后可能商俊公司有一些拆迁的业务干,到时候你可以找一下刘x虎,王x波的意思是以后可以找刘x虎拿点工程干,刘x虎在商俊公司是什么职位我不清楚,但是看起来他在商俊公司还是很得力的。另一方面,我的拆迁补偿款资料的收集等工作都是刘x虎在做,我想在我骗取拆迁补偿款的过程中刘x虎肯定也帮了很多忙,所以我想感谢他,所以我才送钱给刘x虎的。
       在叶x南讯问笔录第12页里:叶x南说其送钱给卢x友是因为我听到王x波介绍,卢x友能在我老房子拆迁的过程中帮上忙,另一方面,因为卢x友是政府的人,我在屋吓社和山口社交界处还有一栋违建,我想卢x友在以后能帮上忙。虽然与他不熟,但是我认为在我骗取拆迁补偿款的过程中,卢x友也帮了我的忙,所以也想感谢他。
       在叶x南讯问笔录第13页里:叶x南说其送钱给钟x秋是因为钟x秋是九龙镇派来镇龙站的,而且我跟他是老朋友,我估计在我骗取拆迁补偿款的过程中,钟x秋是帮了我很多忙的,因为当初这个证不行,钟x秋也是在场的,他也是知情的,所以我估计他在其中也起了很大作用。
       在叶x南讯问笔录第14页里:叶x南说其送钱给赵x亮是因为自从在公交办认识他以后,我就知道他是镇政府派到镇龙站的副组长,他的权利很大,什么事情都清楚,我骗取拆迁补偿款的事情他肯定也知道,在其中肯定也帮了我的忙,所以我想感谢他。
       从上述笔录可知,叶x南称其向刘x虎等5人行贿是出于“感恩”事后而为之,除对王x波行贿有明确表述是为了感谢他在拆迁工作中给予其帮助与关照外,对其他4人的行贿都是估计某某人有某种权力(或权力很大),估计在其骗取补偿款过程中给予了帮助,所以很想感谢他——他的这个说辞编得很美妙,但可令人信服吗?即使是三岁孩儿也不会相信!——一个绞尽脑汁找人做假土地使用证、在拆迁办签订承诺书承担如若造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人,经千难万险才骗得补偿款,在分赃时连合伙人都欺骗的骗子,还会独自承担法律风险,对一些不确定是否给了其帮助行骗的人出手动辄就是十几、二十几、三十几甚至四十几万元的送钱?这真是现实的天方夜谭!
     (2)笔录泄天机。谎言编得再美也会露出漏洞!叶x南“感恩行贿”的杜撰谎言听起来十分美妙,至今也似乎给人一个叶x南是一个毫不贪婪、有情有义是个汉子的错觉,但还是泄露了其真实意图:在为什么对卢x友的行贿的回答中就明白告诉人们,他是在屋吓社和山口社交界处有一栋违建,希望卢x友以后能帮上忙——这就泄露出他想行贿的目的不是出于感恩,而是希望其后来搞的违建也能获得补偿!
     (3)事实真相是强拆违法建筑结怨,报复陷害当事人。不巧的是,叶x南遇到的是一群责任心强、不怕得罪人、富有正义感的人——工作组工作人员公正执法,不让其违法建筑获得任何补偿,并积极组织协调和参与政府强拆其违法建筑行动,将其500多平方米违法建筑完全拆除。对他的违建,镇龙站工作组人员(包括镇政府赵x亮、钟x秋、涂x芬和商峻公司王x波、刘x虎等人),从他开始(2013年6月)搞违建就劝其不要搞违建,放弃违建博取补偿的梦想!但他阳奉阴违,并加大抢建力度,在9月初强行抢建起一栋占地面积近200平方米3层半总面积500多平方米的违法别墅!!!到了同年10初地铁施工方要求10月底完成征地交地工作,面对这情况,政府决定组织强拆行动。(据了解,在10中旬,由黄x韬镇长和赵x亮副镇长分别在工作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并叫叶x南参加,强烈要求叶x南自拆,并做出决定:如他不自拆,就由镇政府在月底组织强拆;强拆行动由城管队具体组织,镇龙站工作组全力配合)。到了10月底,叶x南仍不肯自拆其违法建筑,镇政府在11月1日组织强拆行动,由镇长黄x韬任总指挥、赵x亮带队,城管、国土和工作组全体人员全部(包括刘x虎)到场,将他那栋500多平方的违建楼房彻底拆除!
       在做叶x南自拆工作和在镇政府强拆工作中,工作组所有人员态度坚决,支持政府的强拆行动。他们这样做使叶x南建筑获得补偿的美梦破灭了,他们也因此与叶x南结下了仇恨!所以叶x南在诈骗征地款暴露之后,就报复这帮人,谎编行贿事实。
       由此可见,叶x南“感恩行贿”是假!建筑获取补偿美梦破灭后,在其诈骗补偿款东窗事发时趁机报复陷害当事人是真!试想,如果叶x南送了钱给刘x虎等5人,他们也都收了,他们还敢组织队伍去拆叶x南的违法房子吗? 再者,如果叶x南真的送了钱给他们,那么在强拆他违法房子后,他为何不马上举报这帮人,而是要等到半年之后其诈骗一事东窗事发时才揭发呢?
       2、捏造行贿事实。通过查阅叶x南和相关人员口供得知,他们向刘x虎等5人行贿情况编得相当生动,每次送钱的具体过程和细节十分具体(除个别人员有出入外),叶x南甚至连送钱的袋子颜色及钱是如何包装的都记得清清楚楚,都有清晰的描述(限于篇幅在此不作复述)。
       根据叶x南和相关人员口供,叶x南向刘x虎等人行贿情况可由下表反映(时间表述和金额与其原口供一致):

叶x南行贿情况一览表(单位:万元)
 

行贿对象
行贿时间和金额
合计
6月中旬某天
7月中旬
某天
中秋前
某天
12月
某天
刘x虎
5
20
10
8
43
王x波
8
30
 
 
38
卢x友
 
25
 
 
25
钟X秋
 
 
20
 
20
赵X亮
 
 
15
 
15
合计
13
75
45
8
141

       通过观察分析上表,可以发现他编造行贿时间和金额方面存在2个吊诡、无法令人相信之处:
      (1)不编具体行贿时间。在行贿时间上都是在2013年某月中旬的某天或中秋节前的某天,都是只有时间段而没有具体时间,而他行贿5人行贿次数达9次,每次的金额都记得那么清楚,行贿过程的情节记得那么清楚,甚至连送钱的袋子颜色及钱是如何包装的都记得清清楚楚,但却一次具体时间都不能记得,说不出来呢?(这只能说明控方的指控不真实。这正如刘x虎所说的,他根本没有受贿,这些故事是检察院的肖x等人逼供、指供、诱供的情况下编出来的。既然是编的故事,为了不留下破绽,自然就不能给出具体的时间,否则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一旦找到该时间点不具有作案时间或不在作案地点,马脚就立马露出来。但控方没有意识到行贿、受贿没有具体的时间这本身就一个很大的破绽——参加第一份辩护词)
     (2)行贿对象职务级别越高行贿数额却越少。在送钱对象中,送给地位最低微、无任何实际权力的经办人刘x虎(合同工)的钱多过其顶头上司副老总王x波;在国家工作人员中,作为副科级的卢x友多过副调研员钟x秋,而副调研员钟x秋又多过副镇长赵X亮。他这种行贿方式完全不符合行贿人的犯罪心理,也不符合人之常情,更不符合逻辑!
       经上述分析可知,叶x南所谓“事后感恩行贿”是谎言,报复诬陷是事实,他这样做既发泄了违法建筑被强拆的愤怒,又在办案人员面前博得了“立功”表现,为争取法庭轻判而打好了基础,更为少退赃款刑期满后再次享受近200万元赃款作好了长远规划!他的这一弥天大谎可谓一石三鸟,环环相扣,如能得逞,则此系列案足以撰写一本萝岗版《天方夜谭》——骗子得利、敢担当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辱,更令党和政府形象受损!
      (三)叶x南诈骗行贿一案的同案人陈x福、何x兴等人3月26日在庭上的陈述均证明被告人叶x南的所有说辞都是谎言,不能证明其有向刘x虎等5人行贿送礼的行为。理由如下:
      1、在做假土地证问题上叶x南编造虚假谎言
      庭审中叶x南说伪造国有土地使用证这个事情是经过陈x福,何x兴商量后并按照何x兴的指示去做假证的。但同案人陈x福、何x兴在庭上陈述,他们是对叶x南做假证完全不知情的,也未商量参与过,并且连叶x南持有的所谓国有土地证从来都没见过,由此可见叶x南是个喜欢撒谎的人,其实道理很明了,如果同案人陈x福,何x兴甘心冒着牢狱之灾的风险参与制作假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他们在分赃的时候就不会傻到不要求按国有土地的补偿标准来进行分赃!而事实上他们并没有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补偿标准进行分赃,这本身说明他们确实是对叶x南制作假证不知情,从而进一步说明叶x南是个爱撒谎的人,当然骗子的天性就是爱撒谎。
       2、陈x福,何x兴的当庭陈述证明刘x虎等人没有收受过叶x南的钱物。
       陈x福,何x兴在庭上称叶x南告诉他们总面积是360平方左右,最后补偿款总数是460多万,按照13500的单价去分的,分割后最后只剩下几万元,只听到叶x南说拿去请人吃饭,并没听到他说打点什么人,以及具体人员名字。那么剩下的几万元能够行贿谁呢?从这证明刘x虎等5人没有收受过叶x南的钱物。
       3、叶x南对补偿总金额以及补偿单价的描述与事实不相符合,也与陈x福、何x兴的陈述不符,这也说明叶x南在对侦查人员编造谎言,其口供不可信,不能采信为确定刘x虎等人收受钱物的证据。叶x南在庭审说是补偿总金额为1210多万,在分钱的时候拿出补偿协议给陈x福、何x兴看了,按照18000来补偿三人合作建房的351平方去算,然后以13500的价格去分的,最后剩下150多万。但是陈x福、何x兴说是补偿了400多万,对1210多万完全不知情,分钱的时候也没看过补偿协议书,也没有听叶x南提起过18000这个价格去补偿。
       另外,叶x南在庭上说陈x福、何x兴分完钱后,何x兴还两次向叶x南拿钱,一次是20万,一次是30万,共50万。但何x兴在庭上坚称,在分完钱后没有问过叶x南拿过一分钱,甚至连见面聚在一起都没有(分钱后没再面聚的事陈x福在庭上也持同样说法)。
陈x福、何x兴等人的上述庭审描述与他们实际分得的赃款相符,从而也说明叶x南编造的是谎言,叶x南不仅对侦查人员撒谎也在法庭上撒谎,其口供不可采信为对他人的定罪证据。
        四、本窝案存在蹊跷,令人不解之处多多
       关于刘x虎受贿一事,第一次庭审辩护律师黄利红就在《刘x虎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不成立》一文中已从侦察机关取证程序、行受贿双方逻辑、控方有罪指控缺乏物证书证支持、控方事实破绽百出、刘x虎口供与叶x南口供互相矛盾等方面说明刘x虎没有收叶x南的贿赂。在第二次庭审中辩护律师根据证人钟x秋、涂x芬等人在2013年6月份根本没有和叶x南在玉泉山庄吃个饭的证明,指出叶x南所说的全部是谎言,刘x虎没有收受过叶x南的贿赂,但公诉人却在庭上出示了检察院2015年4月2日对叶x南的补充讯问笔录,叶x南一改之前说的是不在玉泉山庄行贿的所谓事实,说是可能是在田园庄、田基和田客等三个地方中的某一个地方行贿。辩护律师当庭指出该笔录是侦查人员在辩护人通过调查取证揭示了诈骗犯叶x南构陷刘x虎受贿的事实的情况下所作的“见招拆招”的笔录,说是在可能在某个不确定的地方对刘x虎行贿20万,“可能”是不可能证明他人有罪的证据的,这种带有揣摩、推测、分析的“意见证据”在任何一个法制国家都是没有任何证明力的。相反,4月2日的这份“可能”的笔录只能进一步证明诈骗犯叶x南是在进一步构陷刘x虎,证明刘x虎根本没有收受其贿赂。现在,从刘x虎个案到叶x南供述的系列贿赂案看,存在蹊跷、令人不解之处多多:
      (一)同一案件拆分成系列案件进行分案处理。

       辩护律师在刘x虎第一次开庭前曾向法院申请被告人刘x虎涉嫌受贿一案与叶x南、陈x福、何x兴等人的诈骗案、行贿案以及其他的受贿案并案审理,这样有利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但最终未能并案。侦查机关将本该并案审理的案件分拆成许多个案件在不同的时间以及不同的法院之间进行审理,这无疑人为地增加了案件事实真相查明的难度,更重要的是给辩护人的辩护工作制造了许多难以克服的障碍。为何要这样处理实在令人不解!
      (二)控方隐瞒相关笔录。

      在刘x虎涉嫌受贿一案中,控方并没有提供上述2014年6月6日叶x南的讯问笔录。因为这份笔录一下就戳穿了叶x南所谓向刘x虎等人行贿的谎言。这也可以进一步说明侦查机关为什么要把诸多的同案被告人进行分拆处理的原因,如果辩护人无法掌握相关情况及证据,案件真相可能永远都会是个谜,这也能够解释为什么刘x虎涉嫌受贿一案以及叶x南诈骗、行贿一案为什么控方不愿提供最权威、最客观真实的证据-----被告人等人的银行流水以及财产查封清单,所以这种连小朋友都觉得极不正常的现象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合理的解释。控方为何要控方隐瞒相关笔录呢?是否内中有其他隐情?令人不解!
      (三)非法证据排查。

        侦查人员通过非法拘禁、逼供、诱供、指供、套供等违法手段向被告人刘x虎获取证据,辩护人以及被告人为此向法院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请求法院排除所有的非法证据。法院也就非法证据的排除专门召开了庭前会议。在庭前会议上,辩护人就非法证据排除的事实和理由方面做了详细的阐述,指出了非法取证的人员名单,取证的时间、地点、方式、手段。法庭对辩护人提出的这些严重问题高度重视,当庭责令公诉机关就侦查人员取证手段的合法性问题尽快进行证明,但是案件经过了几次开庭直到现在,公诉人也没有就侦查人员的取证手段合法性问题提供任何的证据来加以证明。这又是为何呢?
    (四)存在刑讯逼供、诱供和指供情形。
      据被告人刘x虎说,他被萝岗区检察院的肖x及其同事带到广州市廉政中心的八天八夜里,办案人员肖x等人对其采取了连续的长时间的罚蹲罚站的方法,逼迫其必须按照他们的要求回答有收受贿赂的行为。并威胁说,“如果不老实,看我怎么收拾你,过了今晚,我就不会对你这么客气了”。刘x虎当时实在忍受不了当时的疼痛的情况下,按照侦查人员的诱供进行编排所谓的受贿事实;另外,办案人员肖x等人还对其进行诱供和指供。他们对刘x虎说叶x南已招供你在玉泉山庄等地受贿的情况,于是刘x虎被迫不断地按照他们的诱供、指供的时间、地点、行贿的方式及数额反复进行编导,直到形成完整的故事为止。并同意按照这些编排好的故事进行录制讯问笔录之后才结束了广州市廉政中心的非法拘禁状态。
叶x南的同案人何x兴3月26日庭审时就叶x南说多分50万元赃款一事时,何x兴在庭上坚称,在分完钱后没有问过叶x南拿过一分钱,甚至连见面聚在一起都没有(分钱后没再面聚的事陈x福在庭上也持同样说法),至于为何在(广州市廉政中心)调查期间承认了2次向叶x南拿50万的事,他当庭表示是办案人员骗供的结果,他在庭上说,办案人员说只要他认了向叶x南拿50万的事实就可以放了他。究竟是叶x南说谎还是刘x虎和何X兴抵赖,想把问题引向办案人员?这个问题本是极简单的,只要调出他们在廉政中心调查期间的同步同声录像,不就可以真相大白了吗?但不知为何越是简单的事越是难解决!
      (五)叶x南财务开支、流水等证据不公开。

       经查阅本案相关联的诸多案件的全部证据,除了“行贿人”、“受贿人”等被告人的口供外,竟然没有一份物证和书证能够证明被告人嫌疑有实施收受贿赂的行为,公诉方甚至连能证明叶x南行贿的现金提取清单和其家庭大额财务开支流水清单也没有提供。我们认为双方口供属于言词证据,言词证据的主观性使得单一证据的证明力极低,必须有其他证据来予以补强;而且言词证据获取容易受侦查人员逼供、诱供、指供的影响,容易变化。本案相关联的诸多案件公诉机关指控的受贿除了带有重大瑕疵的“行贿人” 叶x南、“受贿人”刘x虎等人的口供,很显然只是依靠非法拘禁、逼供、诱供、指供等违法手段获取的口供来指控当事人收受叶x南的贿赂是非常不靠谱的!高压之下何患无辞,古今中外多少冤假错案就是这么形成的。侦查机关为何不对叶x南大客财务开支、提取现金行贿的银行流水等情况作个调查或者是调查了而不公开呢?这背后隐藏着什么?
      (六)控方未出示查封叶x南财产状况的相关证据。

      作为重大的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机关除了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之外,还有一项重要的职能:追缴赃款,最大限度的挽回国家损失。但是在本案相关联的诸多案件的庭审当中,均未见公诉人在庭上出示查封、冻结叶x南财产的有关资料,包括查封、冻结叶x南的银行账户的流水清单、房屋状况等,这是极不正常的现象!这背后是否隐藏着不可为人知晓的目的?
       五、我们的呼声和建议。

       尊敬的领导,我们将刘x虎等人系列案情况报与您,请重视!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及从严治党和党管司法的现实认知,我们郑重建议萝岗区委:系列案件原有经办人全部回避,由区另行成立调查组,对刘x虎等系列案件重新调查。
      (一)责成调查组彻查叶x南家庭财务收支、提取现金银行流水等情况。用证据说话,如查实叶x南有经济能力,确实提取了现金(或向他人借贷了巨额资金)向刘x虎等人行贿了,他们也受了贿赂,就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查实叶x南根本就没有行贿,则请还刘x虎等人一个清白。
      (二)责成调查组调取刘x虎等人在廉政中心受调查期间接受审讯的同步录音录像,查清他们在其中是否受到刑讯逼供,是否存在诱供和指供等情形。如属刑讯逼供,存在诱供和指供等情况,则应进行非法证据排查确定嫌疑人刘x虎无罪,对其他进行了处罚的当事人也应给予纠正;并责成区纪委和检察院对相关刑讯逼供责任人进行追责。
      (三)责成调查组查封叶x南财产。追缴赃款,最大限度的挽回国家损失是侦查机关职责,此系列案至今未对叶x南财产进行查封是极不正常的,应立即查封叶x南财产、严防国家财产流失;同时严查不查封的背后是否有渎职行为。
      (四)责成萝岗区检察院对污点证人叶x南诬告陷害刘x虎等多位当事人的真正原因进行调查,并追究叶x南诬告陷害的责任(如有幕后指使,应一并追究)。
       特致此函

被告人刘x虎家属:刘x光
联系电话:185650094xx
辩护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利红  
联系电话:13322804716
2015年4月30日

一并附上下列材料以供参考:      

附件1:刘x虎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辩护词
附件2:刘x虎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第二次开庭补充辩护意见
附件3:刘x虎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重大案情汇报
附件4:第一次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附件5:第二次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附件6:第三次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附件7:调查取证申请书
 

此件抄送:中央驻广东省巡视组,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广州市检察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萝岗区法院、萝岗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四套班子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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