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失败最后离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1日
民事起诉状
原告:喻XX,女,汉族,34岁,籍贯江西
住址:广州市白云区大罗罗窑西北13巷1XX号
电话:156022681XX
被告:罗X权,男,汉族,34岁,籍贯广东
住址:广州市天河区燕都路34号2XX房
电话: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被告离婚。
2、将双方共同收养的女儿判归原告抚养,并由被告一次性支付小孩的抚养费51万元。
3、对双方的共有财产价值14万元的小车和价值18万元的吉安的房产进行平均分割。对双方的共同债务18万元(其中为购买吉安房产原告和被告向原告母亲举债5万元,另13万为银行价款)进行平均分割。要求将小车判给被告,吉安的房产判归原告,18万元的债务由原告承担,被告为此向原告支付7万元人民币。
4、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损失费10万元。
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2001年6月登记结婚。过去数年原告因这段婚姻经历了二次宫外孕(现已结扎)、三次试管婴手术,导致原告现在不能生育,在此情况下,被告屡次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更恶劣的是,被告还曾威逼原告为其找过三个代孕母亲,拟借腹生子,期间原告同代孕母亲同吃同住兼服侍对方,受尽了常人不能忍受的巨大屈辱和痛苦,导致原告精神几近崩溃,过去七年为了此事原告一直未能出去工作,如今被告却在外面寻花问柳,并且还经常去澳门赌博,为此,原告特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此致
天河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喻XX
时间:2009年6月4日
电话:13322804716
13322804716
133228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