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律师:黄利红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黄利红  

广州律师黄利红 >> 黄律师说法

积极退赃,贪污受贿判处缓刑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30日

 

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被告人周XX的辩护人,下面辩护人就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周XX的两个罪行发表如下意见,以供法庭参考。
一、关于贪污罪。
1、被告人周XX是从犯。表现在:
1)被告人周XX不是犯意的提起者。
2)被告人周XX没有参与虚构临时工程款等方式套取工程款的行为。也不知道他人实施了虚构临时工程款的方式套取工程款的行为。
3)被告人周XX只是猜测有可能是工程款。并不是明确的知道一定就是工程款,同案人也没有谁告诉他分得的就是工程款。
4)被告人周XX在单位只是副经理,负责工程技术方面的问题,并不负责公司的决策和公司的财务,所以只是被动的收受了他人分给他的工程款。他在公司的这样一种角色和地位,决定了他不便过多的过问款项的来源、分配的情况,也不便明确的去拒绝他人尤其是单位领导分给的款项。
2、被告人周XX有自首的情节。
3、被告人周XX有退赃的情节,赃款已前额退缴,没有给国家造成实际的损失。
4、被告人周XX案发前一向表现良好,在工作中为国家做出了较大的贡献,被告人周XX归案后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并在监仓里面表现良好,担任轮值员,负责管理仓里的被羁押人员,负责做他们的思想工作。
综上所述,建议法庭考虑上述情节,对被告人周XX量刑时,适用缓刑。
二、关于受贿罪。
1)受贿情节较轻,没有因为受贿而造成工程的质量问题。没有给国家造成实际损失。
2)受贿的数额不是5.3万元,而是4万元。
3)被告人周XX有退赃的情节。
4)被告人周XX有自首的情节。
5)被告人周XX没有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
综上所述,建议法庭考虑上述情节,对被告人周XX量刑时适用缓刑。
                               
 
 辩护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利红
                                                                    200918
 
广州律师黄利红
电话:13322804716
            13322804716

刑事辩护 | 离婚诉讼 | 经济纠纷 | 房地产纠纷 | 行政诉讼 死刑辩护 | 妨碍公务罪 | 贪污罪 | 受贿罪 | 诈骗罪 | 判决书 | 挪用公款罪 | 职务侵占罪 |
挪用资金罪 | 敲诈勒索罪 | 非法经营罪 | 抢劫罪 | 绑架罪 | 盗窃罪 | 故意杀人罪 | 故意伤害罪 | 交通肇事罪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贩卖毒品罪 | 走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