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律师:黄利红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黄利红  

广州律师黄利红 >> 黄律师说法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陈X红离婚一案起诉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7日

 

民事起诉状
 
原告:陈X红,女,年龄:37岁,籍贯:广东。
地址:广东省英德县岩坑村民小组。
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红英岗路燕塘大院31107房。
电话:130068800XX
 
被告:陈XX,男,36岁,籍贯:广东。
地址:广东省从化市街口街东城路陈屋二巷293301房。
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红英岗路燕塘大院31107房。
电话:139251918XX
 
诉讼请求:
1、判决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2、对原、被告的房产、商铺的财产等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3、将小孩陈X凯判给原告抚养。
4、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失费15万元。
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于1988115日经登记结婚,1990712日长子陈X凯出生。1994521日次子陈X镇出生。1997930日第三个儿子陈X博出生。原、被告婚后感情不合,尤其是最近几年,更是形同陌路, 被告经常因为双方话不投机而对原告拳脚相加。原告为结束痛苦的婚姻,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此致
天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陈X
                                  200611  
  
广州律师黄利红
电话:13322804716
            13322804716

刑事辩护 | 离婚诉讼 | 经济纠纷 | 房地产纠纷 | 行政诉讼 死刑辩护 | 妨碍公务罪 | 贪污罪 | 受贿罪 | 诈骗罪 | 判决书 | 挪用公款罪 | 职务侵占罪 |
挪用资金罪 | 敲诈勒索罪 | 非法经营罪 | 抢劫罪 | 绑架罪 | 盗窃罪 | 故意杀人罪 | 故意伤害罪 | 交通肇事罪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贩卖毒品罪 | 走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