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师:下列情形法院可判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2日
广州律师认为行政诉讼最主要的目的之一是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遭受违法的行政行为侵害时,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作为原告,要求法院对于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撤销或认定其违法、无效是绝大多数行政诉讼请求的主要内容。
广州律师认为下列情形法院应当判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
(一)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
(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