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律师:黄利红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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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建设工程律师黄利红谈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的责任划分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0日

       广州建设工程律师黄利红在接受本网编辑采访时说, 施工合同由于其工期长、工程量大,会导致产生许多纠纷,具有代表性的有工程质量纠纷。工程质量纠纷在施工合同纠纷中非常常见,一般来说要处理好工程质量纠纷,要把握住以下几点:一是质量问题是由什么原因引起的;二是谁对质量问题负有责任,如果各方都有责任,那么各自的责任比例是多少;三是应赔偿的损失有多大。

  一、工程质量纠纷产生的原因
  1、工程质量纠纷如果是由于工程用料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材料标准,或者所安装的设备达不到技术要求、不符合约定规格,工程达不到规定的质量要求等等情况引起的,那么这类纠纷通常是发包人向承包人主张赔偿,或者要求承包人返修、重作,而承包人则一般会认为工程质量问题不大,可以改正从而拒绝赔偿,甚至认为质量问题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而产生的。
2、如果是业主提前使用工程所发生的质量纠纷,法律规定由业主承担。业主未经验收擅自提前使用工程而发生质量问题的,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也规定: “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在发包人提前使用工程的情况下,质量责任的归属很难查明,故以“提前使用,责任自负”的法律规定,来强化发包人的验收责任。但是,只要发包人提前使用工程即完全免除承包人的质量责任,这一规定并不合理。因为有些责任,特别是基础结构上的质量问题,除非存在设计上的原因外,明显系承包人施工不当造成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是不公平的。另外,发包人提前使用工程的原因很多,有些是因承包人而引起的。因此,上述规定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衡量上存在失衡之处。为此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接受使用的,承包人只对工程主体结构、基础工程的质量在合同期限内承担责任,其他质量问题应由发包人自负。
 3、施工方案缺陷的责任,要具体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施工方虽然是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的,但是,在具体施工时,施工方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比较容易产生的问题是:如因施工方案缺陷而导致工程质量存在瑕疵,应由谁承担责任?如果发包人参与了施工方案的制订,是否是承包人免责的理由?如果发包人仅仅是同意并在施工方案上签字,则又该如何处理?原则上,施工方案的制订是施工方的责任是由承包商负责的。但是:(1)如果发包人参与了施工方案的制订,即与承包商一起共同制订了案,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如果仅仅是同意并在施工方案上签字,则不应承担责任。从国际惯例看,施工合同条件-----定施工方案由承包商负责,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审查和同意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商的责任。这是考虑到具体施工方案的制订,要经过比较长的时间,是专业技术要求非常强的一项工作,承包商在这方面更具有专业知识和实践,而监理工程师或业主在短时间内的审查和批准是不能发现并更正施工方案缺陷的。对于此类纠纷,在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情况下,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变更材料的指令时,应当让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以签证形式确认。而在承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时候,承包人应当购买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材料,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二、工程质量纠纷的处理办法
  1、质量问题的确定
  工程质量纠纷,说到底是工程到底有没有质量问题、谁应该对质量问题负责的纠纷。
  工程质量有没有问题,应该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以及《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来进行确认,由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在诉讼程序中可以进行工程质量鉴定申请,通过鉴定确定应承担工程是否有质量问题。
  2、责任主体的确定
  在确认工程质量确实有问题之后,应当通过双方来往的信函、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来确定质量问题的责任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如果是承包人包工包料,则要看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要求、承包人是否严格按照施工流程进行施工。承包人如果没有做到上述的几点,就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在确定了质量的原因、责任主体之后,应该按照实际的损失向责任者提出索赔要求,发包人可以主张减少工程款、要求承包人返修等等,具体视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
  总之,工程质量纠纷的关键在于原因和责任主体,解决好这两个问题,纠纷就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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