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律师:黄利红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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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用人单位如何能追回他们的违约金?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1日

在签订了劳动合同后,虽然在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了违约金,如果单位不收取外地临时工的保证金,一旦他们不辞而别,如何保证合同的严肃性?用人单位如何能追回他们的违约金?

        答: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于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职工不辞而别,企业可以对该职工依法做出除名和解除合同的决定,并要求其支付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若职工不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拒不支付违约金、赔偿金,企业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依法索赔。
 

广州律师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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