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辩护关注细节,扭转乾坤,死刑改无罪
作者:黄利红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30日
很多人都认为毒品案件的辩护空间比较小,但我不这样认为,从事毒品犯罪辩护十多年,我的体会是,毒品犯罪案件,哪怕是一审已经判处死刑的一些毒品犯罪案件,只要你在接受当事人及其家属委托后之后,善于发现案件中的细节,总能出现转机,扭转乾坤,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
2010年10月份的一天,我一个学生带着他老乡----一名年轻的女子来找我,这名女子要我救救她的老公,因为她老公因贩卖毒品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接受委托后我马上去会见当事人,当事人一见到我,当即噗通一声跪在地上,说:“黄律师,您一定要救救我,我不想死,您要是能救我,您就是我的再生父母”,我看到当事人那种绝望中的期盼的眼神,感觉责任重大,我想无论他有没有贩毒,我都要尽最大努力去给辩护,毕竟这是一个年轻的生命。这个案件因为是公安部督办,所以证据看上去比较扎实,在会见中,我询问当事人有没有受到刑讯逼供,当事人告诉我,侦查人员审讯他的时候,8个人,2人一组分四组轮番审讯,8天8夜不让他睡觉,他是在这种情况下作的口供的。
作为辩护人,大家都知道,在侦查阶段,侦查人员采用这种变相体罚的审讯方式并不鲜见,但是辩护人要找到这种变相体罚的证据却很困难。会见结束后,我开始琢磨怎样才能证明本案存在变相体罚这种刑讯逼供的情况。后来通过阅卷终于发现了变相体罚的线索,其中有一份当事人的笔录,我在讯问笔录的抬头部分发现侦查人员的审讯时间,前后一统计刚好是8天8夜,看到这些我犹如发现了新大陆,之所以会有这种大喜过望的感觉因为我意识到我要的东西终于找到了,这不就是证明侦查人员存在变相体罚的最好的又是最有力的证据。由于这个发现,后来我们在高院的庭审辩护中,很顺利地排除了侦查人员这些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证据,上诉人林某某因此也被法院改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