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律师:黄利红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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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律师黄利红指出刑法修改后生产、销售假药的入罪门槛降低了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3日

   

    广州律师黄利红指出刑法修改后生产、销售假药的入罪门槛降低了 。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黄利红介绍说,《刑法》修改前,对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要看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生产、销售的假药如果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而《刑法修正案()》删除了生产、销售假药罪中需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构成要件,大大地降低了入罪标准,只要生产和销售假药,不管量大量小,都构成犯罪,加大了对生产、销售假药的打击力度。黄利红律师还指出,销售没有进口批文的进口药品也按假药论处,这给许多药店提个醒,没有进口批文的进口药千万不能卖,否则有可能构成销售假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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