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律师:黄利红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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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律师黄利红:刑事辩护庭审发问很重要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5日

        庭审发问是刑事辩护律师在法庭调查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辩护律师通过在法庭上发问,核实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情节,从事实方面为被告人提供有效辩护奠定基础。因此庭审发问很重要,在庭审发问中,一定要有的放矢,防止该问的不问,不该问的乱问,对此,广州刑事辩护律师黄利红认为,律师庭审发问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向被告人发问:针对法庭未调查清楚,被告人未供述明确的,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要通过向被告人发问,让被告人有意识地供述清楚。对于起诉书认定的事实与供述有矛盾的,要通过发问,把有利于被告人的矛盾和分歧暴露出来。

        2、向证人发问:对于有利于被告人的证人,要通过发问,使证人详细地证实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对于不利于被告人的证人发问,应注意审查证据的来源,证明他所证明的事实是听别人传说,还是亲眼所见。如几次证言有矛盾,应让其作出解释。

        3、向鉴定人发问:对于不确切、不全面、不科学的鉴定结论,律师应当通过发问,让鉴定人说明根据和理由。对于鉴定人不能做出正确解释的,要提请法庭注意此鉴定结论的不可靠性,申请重新鉴定。

        黄律师还强调,律师对被告人、证人、鉴定人的发问在一定程度上带有确定性和补充性,因此,刑事辩护律师的发问应当是针对一些尚未弄明白的或通过发问能证明被告人无罪、最轻、减免方面的问题,为下一步法庭辩论打基础。切忌站在公诉人的立场向被告人发问,或者问一些公诉人、审判人员已经问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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