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辩护律师: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并不一定都构成犯罪
作者:黄利红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5日
辩 护 词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我受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被告人陈x德的一审辩护人,本辩护人经过会见、阅卷以及查阅相关法律法规,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x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不能成立,理由如下:
一、本案指控的事实不清楚。虽然豹纹陆龟、印度星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是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要证照齐全,豹纹陆龟、印度星龟完全可以人工养殖和经营。本案被告人购进的豹纹陆龟、印度星龟是否为人工合法养殖,这种可能不能排除。
起诉书指控2012年10月至12月,被告人陈x德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向不法分子以每只人民币280元的价格收购豹纹陆龟、以每只人民币220-280元的价格收购印度星龟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再以每只人民币300-350元不等的价格在其租赁的广州市荔湾区越和花鸟鱼艺大世界p区的档口出售。2012年12月20日9时许,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对上址进行检查,当场查获豹纹陆龟活体56只、印度星龟活体4只(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2),并现场抓获被告人陈x德。
辩护人认为上述指控存在案件基本事实不清的问题。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起诉书指控的不法分子是谁不清楚;2、被告人从哪里购进豹纹陆龟及印度星龟不清楚;3、被告人陈x德购进的豹纹陆龟、印度星龟是否为野生还是合法人工养殖的不清楚。辩护人仔细研究了本案的所有证据,发现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上述问题。
二、本案证据证明被告人曾有合法经营豹纹陆龟、印度星龟的事实。
1、证人唐x冠、周x婷证明被告人曾从海南海口泓旺农业养殖有限公司合法购进过人工养殖的豹纹陆龟、印度星龟一批。
2、《海南省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受理通知书》、《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海口泓旺农业养殖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海口泓旺农业养殖有限公司机构代码证》及《海南省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等系列书证证明豹纹陆龟、印度星龟虽为国家保护的二级动物,但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可以人工养殖和经营,并不违法,更不犯罪。证明海南海口泓旺农业养殖有限公司有权人工养殖豹纹陆龟、印度星龟。
3、《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省运输证明》、《关于办理销售运输豹纹陆龟、印度星龟至广州陈妙德的运输证申请》及《销售协议》等书证证明了被告人曾从海南海口泓旺农业养殖有限公司合法购进过人工养殖的豹纹陆龟、印度星龟一批。
上述三方面的事实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豹纹陆龟、印度星龟可以人工养殖经营,不违法;二是说明被告人有着从合法渠道购进人工养殖的豹纹陆龟、印度星龟的事实。因此从被告人处查获的这批豹纹陆龟、印度星龟有可能是从合法的人工养殖的企业购进。
综上所述,因为豹纹陆龟、印度星龟可以人工合法养殖经营,且被告人与海口泓旺农业养殖有限公司有着豹纹陆龟、印度星龟交易的事实,所以本案不能排除被告人被查获的这批豹纹陆龟、印度星龟从有关合法企业依法购进的可能。所以本案指控被告人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证据不充分。请求贵院依法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公正判决。
此致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辩护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 黄利红
联系电话:13322804716
201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