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罪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0日
一、走私罪的概念
走私罪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向国家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二、走私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制度和税收
2、客观方面
(1)走私行为归纳有以下四种:A、绕关的走私行为B、通关的走私行为 C、准走私行为(间接走私)即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走私香烟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或者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D、后续的走私行为(变相走私)
(2)走私的对象分类 :
A、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如:武器、弹药、核材料、淫秽物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
B、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
C、禁止出口的货物、物品,但不限制或者禁止出口(如文物、黄金、白银及其他贵重金属) D、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或者物品
E、特定减免税货物、物品
F、保税货物、物品
3、主体——自然人和单位
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并且是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