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律师:黄利红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黄利红  

广州律师黄利红 >> 受贿罪

手机定位帮大忙,广州律师利用电子证据为当事人洗清受贿罪名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6日

 

    手机定位帮大忙,广州刑事辩护律师黄利红利用电子证据为当事人洗清受贿罪名。
随着科技的发展,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而这些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在一些刑事案件中有可能是非常重要的电子证据,司法机关利用这些电子证据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其实电子证据利用得好,同样可以在辩护律师的刑事辩护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在实践中应充分把握电子证据证明能力及证明力,以期更好的做好辩护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一例就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黄利红利用电子证据为当事人辩护,给涉嫌受贿罪的犯罪嫌疑人高x祥洗脱罪名的一个成功案例。
高x祥,原x市城建集团的董事长,2015年2月因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利红受高x祥家属委托,担任高x祥的辩护人。
黄利红律师在会见当事人高x祥的过程中,高x祥一直否认在2014年3月16日中午在东莞太子辉酒店收受x市政设施维修处土木工程公司的经理谢x林送的好处费80万元人民币的“犯罪事实”,黄律师问其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招供,高x祥说是办案人员逼供、诱供的结果,但当问及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其受到办案人员逼供、诱供时,高x祥说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正当辩护工作陷入困局之际,黄律师突然想到如果能够证明高x祥在2014年3月16日当天没有去过东莞太子辉酒店,不实指控不就推翻了吗。问题是什么证据可以证明高x祥2014年3月16日没有去过东莞太子辉酒店那?很显然证人证言、工作日志或者出差记录等等都可以成为很好的证据,但是经过调查还是没有搜集到这方面的有利证据。后来在使用手机的不经意间,黄律师发现自己的手机有定位功能和手机定位的历史记录功能,马上联想到如果犯罪嫌疑人的手机也有此功能,要找的证据不就有了吗,于是黄律师马上带着助手再次会见犯罪嫌疑人高x祥,了解他用的是苹果5s手机,不免一阵狂喜,因为苹果5s手机有定位的历史记录功能,在手机的使用期间,手机的使用人去过什么地方都有非常精准的历史记载,其证明力非常高。因此如果高x祥说的是真话,那么给高x祥洗清受贿的嫌疑的机会就来了。黄律师把这些情况告诉高x祥,并同时告诉他,如果他说的是假话,反而会让办案人员确信他有收过他人贿赂的事实,这样问题就更难办了。高x祥向辩护律师保证他确实没有收过谢x林的80万元人民币的贿赂,也在2014年3月16日没有去过东莞太子辉酒店。在得到高x祥的上述确认后,黄利红律师马上向侦查机关出具了一份《法律意见书》,指出高x祥的手机定位的历史记录可以证明高x祥2014年3月16日没有去过东莞太子辉酒店,因此不存在高x祥在东莞太子辉酒店收受谢x林80万贿赂款的事实,并建议侦查机关对本案做撤销案件处理。黄律师还通过《法律意见书》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办案人员马上调取高x祥手机里的“定位历史记录”。侦查机关收到辩护律师黄利红的《法律意见书》后,非常重视,马上调取了高x祥手机里的“定位历史记录”,发现2014年3月16日高x祥确实没有去过东莞太子辉酒店,遂采信辩护律师黄利红的意见,对高x祥涉嫌受贿一案作撤案处理,高x祥随即被无罪释放。
手机定位帮大忙,正是由于黄利红律师利用电子证据,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辩护,并且法律意见被采信,使得犯罪嫌疑人及早洗脱了受贿的嫌疑,恢复了人身自由,避免了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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