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师提醒司机朋友:当心交通肇事罪转化为故意杀人罪
作者: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7日
广州律师黄利红提醒,司机在上路时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清醒面对,冷静处置,严格按照交通法规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尽量减轻事故所造成的后果。如果妄图逃脱法律规避,导致事故后果恶化,交通肇事罪也可能转化成故意杀人罪!
黄律师说,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机驾车将人撞伤,即便是当场造成死亡的严重后果,如果仅是构成交通肇事罪,量刑最高也就是15年。但是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如果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广州交通肇事罪辩护律师指出,交通肇事与故意杀人有时候只是一步之遥。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是每个公民的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这样做既维护了别人的利益,更是避免了自己触犯更严厉的法条遭受更严厉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