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州国宾健康检查中心的函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1日
致广州国宾健康检查中心的函
广州国宾健康检查中心:
我是吴X红的家属,现就吴珍红在贵中心健康检查出现错误导致疾病延误治疗一事郑重致函你中心:
一、体检经过
吴X红,女,1966年11月25日出生。2003年5月19日入职珠江地产开发中心,入职后每年体检一次,身体状况良好。最后一次体检是2008年11月20日,是在广州国宾健康检查中心(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96号广发花园3,3A楼)体检的。总检评估意见:双侧乳腺囊性增生病;外痔;左眼上睑结膜结石;肥胖前期。做了胸透未见异常;做了癌胚抗原定性(CEA)是阴性。
体检不到半个月,早上起床刷牙后觉得嘴里有点腥,咯出来后有血,这种情况一个月有2-3次,过年期间又没有这种情况,大家心想应该没大问题,因刚体检过,总以为是火气,上火了。2009年4月1日回老家过清明节,4月3日去体检后发现肺部有阴影,马上做CT确认,4日马上回广州,因4、5、6日清明放假,7日才住进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胸外科,7日开始重新做各种检查,8日做了PET/CT(自费9500元),检查结论:1、右肺下叶背段占位(4.8×4.2×4.8cm),糖代谢增高(SUV最大值12.7),考虑肺癌。2、右肺上叶前段、下叶外基底段结节,部分糖代谢增高,考虑转移。3、右侧第10后肋、T3椎体结节状糖代谢增高,考虑转移,建议骨扫描。4、盆腔右侧低密度影(2.3×1.8cm), 糖代谢增高(SUV最大值6.0), 考虑卵泡生理性摄取。后来做了骨扫描、穿刺等多项检查,14日确诊为右肺低分化腺癌。住院期间,我就疾病发生的时间进行了多方调查,并通过电话、走访、网络等方式对发病时间进行了咨询,现得到的答复基本一致,都说至少在八个月以上(二00八年八月以前就形成肿瘤)。因此,作为一个有合法资质的健康体检中心,不知你们给吴珍红所作的“胸透未见异常;癌胚抗原定性(CEA)是阴性”的结论是如何得来的?
二、贵中心作为卫生部门对从业人员实施健康体检的指定单位,理应对被检人员的健康检查认真负责,但却由于你们的疏忽而出现错误的体检结论,导致患者延误治疗,加重病情,造成额外的经济负担,致使患者及其家人遭受巨大的肉体痛苦和精神痛苦,贵中心对由此给患者造成的实际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要求贵中心:
1、对造成体检结论出错的原因进行核查,给出明确的书面答复;
2、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3、对患者及其家属赔礼道歉;
4、赔偿吴珍红住院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费等共计50万元。
作为家属,我希望贵中心能够面对事实,承担责任,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答复,妥善解决此事,如果贵中心采取消极态度或借故拖延,我们将委托律师事务所通过诉讼途径以及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合法的手段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贵中心能够在收到本函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的答复。
吴珍红的家属:李XX
电话:13352870XXX
200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