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律师黄利红:魔鬼尽在细节中,提讯证可能藏着大乾坤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7日
广州律师黄利红:魔鬼尽在细节中,提讯证可能藏着大乾坤
刑辩律师千万别小看提讯证,一个简单的《提讯证》可能发掘许多有辩护价值的信息和内容!
一、通过核对提讯证,可能发现被提外讯情况,几年前我在广西平南代理一起托管老师猥亵幼女案,我通过核对提讯证发现被告人从看守所提出来带到贵港刑警大队进行审讯,在庭前会议上,我提出异地审讯非法,所获得的被告人的口供必须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法院和检察院当庭认可我的意见,直接将被告人的口供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二、通过与其他同案犯的《提讯证》相比较,可能会发现讯问的侦查人员存在同一时间“分身”讯问的违法情形,进而影响讯问笔录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我们此前辩护的一个走私红木的案件,通过核对提讯证,就发现一个侦查人员同一时间出现在两个同案人的审讯活动中,因此我们在庭上指出,这种分身审讯很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审讯时必须同时得有两个侦查人员在场的要求,因此审讯的程序违法,相关的口供不可作为定案的依据。
三、通过核对提讯时间,看是否存在侦查人员对被告人进行疲劳审讯情形。疲劳审讯是属于非法审讯,可能会影响到口供内容的真实性问题。我们曾经代理的东方资产南昌办受贿案,通过核对提讯证的提讯时间,发现二十四小时内连续作了8份讯问笔录,中间间隔时间极端,很显然这个提讯证非常直观地证实案件存在超人体极限的非法审讯,属于变相刑讯逼供。
四、通过核对提讯时间,看是否存在缺失部分笔录的情形。这种情况更常见,侦查人员可能发现有些讯问笔录对犯罪嫌疑人有利,不利于指控犯罪,因而没有将该笔录随案移送,因此辩护律师通过核对提讯证发现有缺失的笔录,一定要申请检察院或法院向侦查机关调取该笔录,也许这些缺少的笔录能够直接决定案件无罪或罪轻。
五、通过核对提讯证的讯问人姓名,查询一下看是否存在非侦查人员参与讯问的违法情形。
因此律师阅卷千万不可大意,通过仔细核对提讯证,也许会给你的辩护工作带来意外的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