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律师:黄利红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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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律师黄利红:鉴定乱象的背后隐藏的是冤情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5日

    广州律师黄利红:鉴定乱象的背后隐藏的是冤情

    今天呢,给大家讲个故事,某国外品牌西门子公司通过其眼线报警称,苏某等人通过淘宝收购二手自动化设备进行维修翻新再贴牌出售,侵犯了其商标权,警方立案后委托商家西门子公司出个鉴定,西门孑公司于是就出了个鉴定给警方,鉴定结论自然是苏某某等人销售的全部都是假货,是贴了我西门子公司商标的假货,有了这个鉴定,又有了眼线在内的诸多证人的证言,还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等等诸多证据以后,警方就把案件移到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呢,发现这个案件该有的证据包括鉴定都有了,就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一看,好家伙,什么证据都不差,于是就以假冒注册商标给定了罪判了刑。
我想各位看官听到这里可能觉得哪里不对劲?或者认为这不可能是真的,黄律师你是不是在编故事,我告诉你,这不是编故事,这是我这个月受理的一个上诉的案子,一个真实的故事。

实际上那,我跟大家一样,也觉得这个案件不正常,不对劲,但是呢,国内偏偏每天都在发生类似的故事:商家认为你侵权了,犯罪了,然后报警,再然后商家再出个鉴定,证明你侵权了,犯罪了,于是,司法机关也认为你侵权了,犯罪了,然后的然后那,大家就都知道了。虽然这类案件很荒唐却又非常具有普遍性,所以实在有必要拿出来说道说道。

我要说那,这类案件大部分立案就是个错误,因为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就明确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原则上是自所案件,只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所以如果没有足够充分确凿的证据证明,这类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或者国家利益,公安机关就不应当立案,而应当由这些企业、这些商家自行向法院提起自诉。很显然,公安违法立案必然影响实体公正。

其次呢?公安机关让这些企业、这些商家,对涉案产品自行进行鉴定,又是一个非常明显的错误,是严重的程序违法。
你说这些商家、这些企业,好不容易把他们所认为的侵权人逮住了,好不容易让公安机关立上案了,那个不希望能从这些人身上狠狠地敲一笔钱,并顺便再把这些人送入监狱,现在好啦,侦查机关找这些商家这些企业进行鉴定,刚好正中他们下怀,他们要是不鉴定出人家有侵权行为,这些作为被害人以及证人向警方报警的商家和企业,岂不是自己给自己打脸。所以,让有利害关系和利益驱动的商家和企业来进行产品真假的鉴定,注定了没有问题也会鉴定出问题来,所以让这些既是当事人又是证人的商家和企业进行鉴定,这本身就是个笑话。而这个笑话泛滥的背后很有可能隐藏不少的冤假错案。
实际上那,任何一个国家的刑事诉讼法均规定,作为当事人、证人的鉴定人是必须回避的,为什么要这样规定那,就是因为他们有利害关系,所以不能确保他们能够作出客观公正的鉴定。
很显然西门子公司对涉案产品的鉴定违反了利害关系人和当事人、证人必须回避的一般鉴定通识。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鉴定方式,注定了这类鉴定是一类违法的鉴定,而采信此类荒唐鉴定的一审判决必然是错误的难以服众的。相信二审法院能够纠正这样明显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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