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协议
作者: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7日
还款协议
甲方:廖x荣(债权人) 身份证号码:3621371965091505cX
乙方:阙x兰(债务人) 身份证号码:35262419731h12346f
乙方因生意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59万元人民币,为此双方就还款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乙方2013年7月17日向甲方借款59万元人民币。
二、借款期限:为2013年7月17日至2013年8月30日。
三、乙方为保证作为债权人的甲方利益,自愿将其名下的一部粤S212L3小汽车交给甲方控制和无偿使用,直到乙方还清借款为止。
四、乙方保证在未清偿甲方借款前不得拿回自己的车辆,也不得将车辆卖给他人。
五、甲方在乙方还清其59万元借款之日的当天,将粤S212L3小汽车交还给乙方。
六、乙方如果2013年8月30日未能清偿甲方借款,乙方承诺在2013年9月15日之前清偿该车的银行按揭款,并在9月30日之前配合甲方到车管所将粤S212L3小汽车从乙方名下过户到甲方名下以折抵乙方的借款,过户完毕,该债务抵消。
七、乙方自愿将粤S212L3小汽车的行驶证和该车的保险单交给甲方保管,甲方自乙方清偿其借款之日的当天将上述证件返还给乙方。
八、乙方如果违反本协议第二、三、四、六条中的任何一条之规定,乙方除要承担偿还借款本金59万元人民币之外,还要从2013年9月1日起开始支付延期还款部分的每日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八、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约定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廖x荣 乙方:阙x兰
2013年8月27日 2013年8月27日
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