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律师: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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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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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申请书揭示宋代古画争夺之谜

作者:黄利红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8日

民事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xx,女,1967101日出生,汉族,广东省广州市人,身份证住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孚通街10xxx房。

被申请人:林x刚,男,汉族,1970103日出生,广东省广州市人,住广东省广州市xxxx大学南秀村xxxxx房。

第三人:邓xx,女,汉族,1940713日出生,广东省广州市人,住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孚通街xxxx房。

再审申请人林xx因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穗中法民一终字第27xx号民事判决和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1)穗天法民一初字第30xx号民事判决,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条之规定,现提出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请求:

1、请求广东省高院撤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穗中法民一终字第27xx号民事判决;

2、撤销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1)穗天法民一初字第30xx号民事判决;

3、判令被申请人林x刚返还宋代杨祈所作的花鸟画给申请人。

4、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

基本案情:

x梓是申请人林xx和被申请人林x刚的父亲,1999917日,林x梓死亡,在林x梓死亡后的两天左右,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因林x梓遗产中的两幅古画特别名贵,所以首先对两幅古画的继续分割作了特别约定,两人通过书面约定,“父林x梓遗留画二幅,清代吴历所作归林x刚,宋代杨祁所作归林xx留念,两幅画暂由林x刚保存。”2008229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签订了《遗产分割协议》,协议就尚未分割的部分遗产---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南秀村44302房进行分割,根据该协议约定,上述房产由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共同共有,待拿到房产证后即出售,房款一人一半。此后申请人林xx多次向被申请人林x刚索要古画和要求分割房产,遭到林x刚的拒绝,为此向申请人多次向越秀区法院起诉,索要古画及一半的房产,一审法院判决房产一人一半,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返还古画的诉请未予以支持,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一审、二审判决对事实认定是完全错误的。一审判决认定宋代杨祁所作古画不能确定还在被申请人林x刚处,且认为该画的具体情况不确定,对该画的权属问题不作处理的决定是非常错误的。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的实体处理,并且认为林xx过了诉讼时效更是错上加错。

一、一审判决认为涉诉标的古画的具体情况不确定,对该画的权属问题不作处理是非常错误的。涉案的古画具体而明确。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涉案的古画是被继承人林x梓的遗产;

2、涉案古画是宋代杨祁所作;

3、涉案古画是花鸟画;

4、涉案古画按照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约定暂时保管在被申请人林x刚手上的宋代杨祁所作花鸟画;

5、涉案古画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按约定其所有权归申请人林xx所有的宋代杨祁所作花鸟画。

6、涉案古画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父亲的父亲传下来的,所以该画至少是晚清或民国之前的作品。

上述6点特征具体明确,申请人、被申请人与第三人对此均没有任何的争议,因此申请人主张的诉讼标的古画有着非常明确的指向,所以一审法院认为该画的具体情况不确定,对该画的权属问题不作处理的是非常错误的。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实体认定也是站不住脚的。

二、一审法院认定涉诉标的古画不能确定在被申请人处是非常错的。

1、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证明宋代杨祁所作的古画还在被申请人林x刚的手上。

xx、林x刚两人签署的《书面约定》证明宋代杨祈所作的画在林x刚手上。

1999917日林x梓死亡,在其死亡后的两天左右,继承人林xx、林x刚签署了一份《书面约定》,内容为:父林x梓遗留画二幅,清代吴历所作归林x刚,宋代杨祁所作归林xx留念,两幅画暂由林x刚保存。很显然该书面约定证明宋代杨祁所作的古画保存在林x刚的手上。

2、被申请人林x刚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宋代杨祁所作的古画已经交给了申请人林xx。

x刚承认由申请人林xx继承的宋代杨祁的古画开始是由其保管,但又主张该幅古画后来交给了申请人林xx,按说,林x刚交给林xx后,林xx不可能无理取闹,起诉自己的亲弟弟林x刚,而且按照常识,林x刚将古画交给林xx后,一定会要求林xx出示收据,证明其收到古画,但是无论在一审还是二审,被申请人林x刚均没有出示收据等任何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申请人林xx收到其交还的古画。

3、第三人的陈述作为言词证据证明力较小,根本无法证明林x刚将古画交给了申请人林xx。恰恰相反,第三人邓xx和申请人林xx签订的《撤诉协议》也证明宋代杨祁所作的古画还在被申请人处。

第三人的陈述不可信,理由有三点

12011年林xx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继承之诉,案号为(2011)越法民一初字第1399号,要求林x刚返还杨祁所作的画等。第三人在庭上提供虚假证言,谎称被申请人林x刚将古画交回给申请人。申请人林x刚与第三人一直同住在一起,而申请人二十多年长住在美国,并且与第三人关系不好。第三人在申请人父亲林x梓病重时通过两次离婚诉讼逼其离婚,以致林x梓在病中一直独居在华工,无人照顾,在孤独痛苦无助中病死,申请人无法认同第三人缺乏人道、无情无义的做法。因此,第三人与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一,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因此第三人xx的证言根本无法证明被申请人将古画交还申请人。

2)申请人在二审时提交的新证据证明第三人邓xx的证言是不可信。申请人二审时出具了其护照的出入境盖章以及原公司人事部的确认信和其他证据,证明第三人所说的20067月亲眼目睹被申请人把古画交还给申请人是在撒谎,因为申请人的上述证据均证明申请人2006年并不在广州。

3)在另一起遗产纠纷诉讼中,法庭查明,本案第三人曾把申请人、被申请人父亲的美元存折中的美元取出,全部存在被申请人的帐户中,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申请人。这进一步证明了本案第三人参与了申请人、被申请人的遗产纠纷,并曾经协助被申请人侵占申请人应得的遗产份额,从而也证明第三人偏袒被申请人,证明第三人在庭审中做虚假陈述。

第三人xx的证言根本无法证明被申请人将古画交还申请人,而且第三人邓xx和申请人林xx签订的《撤诉协议》恰恰证明宋代杨祁所作的古画还在被申请人处。

在第一次诉讼中第三人提出要与申请人林xx签订《撤诉协议》,后其与林xx签订了一份《撤诉协议》,约定邓xx2个月内支付10万元给林xx,以此作为林xx不再追究杨祁所作古画的附加条件,也就是说,第三人邓xx是心知宋代杨祁所作的古画还在被申请人林x刚手上,她才会提出签订这样一份《撤诉协议》的。基于对邓xx的信任,林xx申请撤诉,越秀区人民法院出具(2011)越法民一初字第1399号民事裁定,准许林xx撤回起诉,但邓xx背信弃义并没有履行该协议,因此申请人只有再次起诉,要求被申请人返还杨祁所作的古画。第三人邓xx虽然没有履行承诺,但是邓xx签署该协议的行为却充分证明杨祁所作的古画还在被申请人林x刚手上,另外也证明邓xx在庭上作了虚假的陈述,同时邓xx的未履约的行为也进一步证明邓xx是个不诚实的人。

三、二审法院认定本案过了诉讼时效是错误的

1、警方对报警正在处理之中这一事实说明申请人起诉被申请人返还古画没有过诉讼时效。

20086月被申请人告知申请人古画丢失了之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一同到派出所报案,申请人在向法院提供的报警回执上写明当时报案是因为被申请人说该画不见了,在申请人写给法院的自述材料中也再三表示,当时报警是和被申请人一起去的,因为被申请人说画丢失了。如果被申请人当时告诉警方该画已经交还给申请人,报案是不会被受理的,而且如果是因为民事纠纷,也不可能双方一起去报警,只有自认为被侵权的一方才会去报警。所以报警的事由并不是说被申请人侵占申请人的古画,申请人根本不知道古画被申请人侵占的情况,仍然不知道其古画是受到被申请人的侵犯。所以本案的诉讼时效不应从2008627日起算。另外当时的报警笔录也可以证明报警事由不是说被申请人侵犯申请人古画权益,而是说古画丢失,从而也可以证明诉讼时效不是从2008627日起算。

2二审法院认定报警之日是诉讼时效的起算日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规定“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人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诉讼时效只能说是从报案日中断,但诉讼时效应当从申请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之日起算。报警回执上说警方会通知申请人案件的办理情况,申请人就需要耐心等待一段时间,等待警方的对案件的处理结果的通知,现在警方尚未通知决定不立案或撤销案件,所以诉讼时效就谈不上起算的问题。

3原告提供的新证据--广东xx律师事务所的《证明》,也证明本案未过诉讼时效。

广东xx律师事务所2013428日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申请人林xx200879日到广东xx律师事务所签署委托代理合同,委托该所的律师路xx代理其与林x刚遗产分割(房产及古画分割)一案。2008717日和2010419日,路xx律师就林xx诉林x刚遗产纠纷(房产及古画分割)一案提起诉讼,因立案法官认为欠缺死亡证明和身份关系证明而不予立案,将材料退回。上述证据证明申请人在报警后两年内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过诉讼,因而诉讼时效中断,不存在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对实体事实的认定存在错误的,二审判决对诉讼时效的认定存在错误,从而导致作出错误的判决。为维护再审申请人的合法利益,请求再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支持再审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附:本再审申请书副本2份。

 

 

 

再审申请人:林xx

再审诉讼代理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利红

   20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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