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网络维权律师指出:网络多陷阱、交友须慎重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8日
2010年福州某小学教师罗某凡通过某知名交友网站与在深圳某公司职员熊某相识,二人在网上聊得十分投机。寒假期间,罗某凡去到深圳,应熊某的要求连续两晚与其在酒店开房,其间,熊某多次要求与罗某凡结婚。罗某凡认为两人虽然聊得来,但毕竟相识时间太短,双方并不十分了解,因此没同意结婚。
令罗某凡没想到的是熊某随后打来电话称已经拍下了她的裸照,如果不肯与其结婚,就将裸照发到网上、学校以及罗某凡父母单位。
罗某凡有些害怕,但还是希望熊某能改变主意。在电话里,罗某凡对熊某说,她的父母不会允许她嫁给外地人。谁知,熊某听完威胁要杀死罗某凡全家,还要与罗某凡同归于尽。胆小怕事的罗某凡只得同意了张某的要求。
2011年3 月5 日,熊某到了罗某凡家,叫罗某凡带上身份证,瞒着家人,到公安户籍处开具户籍证明,然后领取了结婚证。之后,熊某又多次恐吓罗某凡,不准其与家人联系。
结婚之后,熊某露出了本来面目,经常打电话给小冬诉说生活困难, 要小冬拿钱给他。罗某凡不堪骚扰,最终将事情告诉了母亲洪女士,洪女士当机立断,要求罗某凡与熊某解除婚姻关系。
可是,熊某恼羞成怒,扬言如果要离婚,要罗某凡赔偿其50 万元,否则就将其裸照传播到网上,并于4 月底将手上的照片寄给了洪女士。
2011年底,罗某凡与母亲一起,将熊某告上法庭,表示这桩婚姻是受胁迫而成,二人并没有感情基础,请求撤销该婚姻。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罗某凡是受被告熊某胁迫,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结婚的,遂判决撤销罗某凡与被告熊某的结婚登记。
虽然这场因网络相识的婚姻最终被撤销了,但罗某凡已经受到了极大的精神损害,现在整日沉默寡言,精神恍惚,没办法集中注意力工作,只好暂时休病假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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