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律师:黄利红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黄利红  

广州律师黄利红 >> 黄律师说法

知名网络维权律师指出:网络多陷阱、交友须慎重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8日

  

    2010年福州某小学教师罗某凡通过某知名交友网站与在深圳某公司职员熊某相识,二人在网上聊得十分投机。寒假期间罗某凡去到深圳,应熊某的要求连续两晚与其在酒店开房,其间,熊某多次要求与罗某凡结婚。罗某凡认为两人虽然聊得来,但毕竟相识时间太短,双方并不十分了解,因此没同意结婚。

    罗某凡没想到的是某随后打来电话称已经拍下了她的裸照,如果不肯与其结婚,就将裸照发到网上、学校以及罗某凡父母单位。

罗某凡有些害怕,但还是希望某能改变主意。在电话里,罗某凡某说,她的父母不会允许她嫁给外地人。谁知,某听完威胁要杀死罗某凡全家,还要与罗某凡同归于尽。胆小怕事罗某凡只得同意了张某的要求。

20113 月5 日,某到了罗某凡家,叫罗某凡带上身份证,瞒着家人,到公安户籍处开具户籍证明,然后领取了结婚证。之后,某又多次恐吓罗某凡,不准其与家人联系。

结婚之后,某露出了本来面目,经常打电话给小冬诉说生活困难, 要小冬拿钱给他。罗某凡不堪骚扰,最终将事情告诉了母亲女士,洪女士当机立断,要求罗某凡解除婚姻关系

    可是,某恼羞成怒,扬言如果要离婚要罗某凡赔偿其50 万元,否则就将其裸照传播到网上,并于4 月底将手上的照片寄给了女士。

2011年底,罗某凡与母亲一起,将某告上法庭,表示这桩婚姻是受胁迫而成,二人并没有感情基础,请求撤销该婚姻。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罗某凡是受被告某胁迫,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结婚的,遂判决撤销罗某凡与被告某的结婚登记。

虽然这场因网络相识的婚姻最终被撤销了,但罗某凡已经受到了极大的精神损害,现在整日沉默寡言,精神恍惚,没办法集中注意力工作,只好暂时休病假在家。

广州黄埔资深律师黄利红指出:网络交友须慎重,当前,网络交友已成一件平常事。但是,网友见面也隐藏着很多危机,值得引起大家警惕。黄律师说网友见面引发的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涉世未深的青少年网友,特别是年轻女性,往往容易成为受害对象。许多不法分子借网友见面之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作案手段也是多种多样。对此,黄律师提醒广大网友,首先,网络交友务必谨慎。网络是虚拟世界,网上交友比现实交友缺少真实性,交友中注意辨别对方的素质和品格。其次,网络交友不宜随便见面。在与对方没有真实了解的基础上,一旦见面容易产生无法预计的危害和结果。再次,即使见面更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最好有人陪同前往,不易一人独往,见面最好在公共场所,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等等。

知名网络维权律师指出:网络多陷阱、交友须慎重

 

刑事辩护 | 离婚诉讼 | 经济纠纷 | 房地产纠纷 | 行政诉讼 死刑辩护 | 妨碍公务罪 | 贪污罪 | 受贿罪 | 诈骗罪 | 判决书 | 挪用公款罪 | 职务侵占罪 |
挪用资金罪 | 敲诈勒索罪 | 非法经营罪 | 抢劫罪 | 绑架罪 | 盗窃罪 | 故意杀人罪 | 故意伤害罪 | 交通肇事罪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贩卖毒品罪 | 走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