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辩护律师黄利红谈怎样防止被同案被告人诬陷
作者: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02日
广州刑事辩护:13322804716,黄利红律师。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黄利红认为,大量犯罪都不是一个人实施的,在刑事案件有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中,犯罪嫌疑人应当注意的是同案犯互相推诿责任,都把对自己不利的事实,推给其他同伙。
如何有效防止被同案犯冤枉?这是刑事案件每个犯罪嫌疑人所必须考虑的。广州刑事辩护律师认为,刑事律师介入以后,要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对有可能被同案犯冤枉的事实,要尽可能予以阻止。尤其是刑事律师阅卷以后,发现大量事实不是委托的嫌疑人所做的,应尽量采取措施,收集证据,还嫌疑人清白。告诉嫌疑人在公安、检察和法院的司法人员再次提审时一定要将被冤枉的事实陈述清楚。使侦查员、检察官、法官在开庭前进一步调查取证。以查明案件事实,防止背黑锅。其次,在法庭质证中,尽量通过其他的同案人来揭示诬陷者的谎言,帮助被告人洗脱不实指控。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热线:13322804716,黄利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