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律师:黄利红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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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行贿罪辩护律师提醒行贿罪当事人要在第一时间委托刑事辩护律师

作者:黄利红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4日


         广州行贿罪辩护律师提醒行贿罪当事人要在第一时间委托律师。
         广州行贿罪辩护律师黄利红说,在三打两建过程中,查获的行贿受贿犯罪大量增加,这对于迅速净化市场环境起了很大的作用。行贿罪作为经济犯罪中最常见的犯罪,与贪污受贿犯罪等经济犯罪、职务犯罪行为紧密相关,是贪污受贿犯罪的伴生罪名,在查处贪污受贿犯罪的案件中,必然涉及到行贿人的行贿行为,因为是否是索贿、还是主动行贿是界定行贿人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最主要的因素,如果是被索贿,则行贿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由于被羁押的行贿人心理紧张,加上语言表述的原因、多数经不起侦查人员的诱导性的询问,往往可能导致最终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和其他经济犯罪、职务犯罪一样,行贿罪的当事人应当在第一次接收询问以后应当立即聘请辩护律师,刑事律师越早介入对案件越有利,而侦查机关多数由于考虑案件侦查的需要,多建议当事人家属不要或暂时不请辩护律师,这对涉嫌行贿罪的当事人是极其不利的事情。
        黄利红,中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刑事辩护业务部召集人。有着从业十余载、办案上千件的律师辩护经验,是广州知名贪污、受贿、行贿罪等各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的辩护律师。我们的团队现有律师200多人,多数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法学院,半数以上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有着非常良好的法学理论基础。黄利红律师所办的案件在广州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南方卫视、东方卫视做专题报道,并接受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工人日报等媒体采访。
        广州行贿罪辩护律师:13322804716,黄利红律师     qq:53557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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