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张某和王某商量到李某家盗窃,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3日
张某在门外望风,王某入室实施盗窃。某日,王某携带 着事先准备好的三角刮刀进入李某家,但发现屋内有一儿童自己在玩耍,故花言巧语骗得儿将父母的贵重物品交与王某。后二人分赃数万元。对于张、王二人的行为如何界定?
答:由于儿童不具有财产处分的行为能力,故儿童的财产处分行为不具有实质效力。 认定为盗窃罪是合的。
广州律师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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