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无偿搭乘他人机动车受害的,怎样确定机动车方的责任?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9日
意见:无偿搭乘他人机动车,因该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受到损害的,应当酌情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机动车方基于其他经营目的而提供无偿搭乘的(如商场购物免费接送车);受害人按照规定免票的(如老年人)。
理由:“好意同乘”理论。但要注意区别例外情况。
广州律师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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