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律师:黄利红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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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非机动车驾驶人是否与机动车方对其乘客的损害负连带赔偿责任?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8日

      非机动车载人与机动车相撞,非机动车驾驶人负同等责任的前提下,是否与机动车方对其乘客的损害负连带赔偿责任?

  意见:肇事双方虽然没有意思联络,但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两车相撞属于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情形,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乘客系无偿搭乘非机动车的,还应适当减轻非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广州律师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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