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律师:黄利红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黄利红  

广州律师黄利红 >> 黄律师说法

4、哪些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9日

        答:本办法调整的产品范围是《产品质量法》调整的产品。凡是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的“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用户、消费者发现有质量问题,都有权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提出申诉。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产品质量申诉都必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权是有限的,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对于本部门不能处理的,根据本办法第二章的关规定处理。
在本办法中,规定所有产品质量问题都可以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诉,而没有规定属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的才能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诉。这主要是从便民的原则出发,考虑老百姓没有能力分辩各个部门的分工。所以只要是产品质量申诉,申诉人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都应当首先接受,然后再依据职权进行处理。
 

广州律师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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