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律师:黄利红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黄利红  

广州律师黄利红 >> 故意杀人罪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黄利红认为法院的量刑是适当的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1日

 

    重庆商报讯 发现老公有情人,渝北区女子胡某砸晕老公情人,然后淋上煤油,准备点火,幸好这时被群众制止,才没有出人命。昨日记者从沙区法院获悉,胡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4月,胡某发现老公黄某和郭某发展成了情人关系,于是多次找郭某,要求郭某离她的家庭远一点,但是没有得到回应。512日,胡某从法院得知老公要与她离婚,这时她萌生了与郭某同归于尽的想法。

520日一早,胡某买了一把羊角锤和1.25升煤油,来到郭某上班的地方,趁郭某上厕所之际,将厕所门反锁,然后用羊角锤敲击郭某的头部,接着往郭某身上淋煤油,准备点燃打火机。在这紧急关头,闻讯而来的群众撞破厕所门,将胡某控制,并拨打110报警。随后,赶来的民警将胡某带回派出所。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黄利红指出,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黄律师认为,根据重庆商报对案情的报道来看,法院对胡某做出的量刑是适当的。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黄利红认为法院的量刑是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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