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律师:黄利红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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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知名律师黄利红认为“天价咖啡”涉嫌诈骗

作者:实习律师邓雪萍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8日

          广州知名律师黄利红认为“天价咖啡”涉嫌诈骗

      你听过喝三杯咖啡花180万元人民币吗?

有人告诉我,他喝第一杯咖啡50万元人民币,喝第二杯咖啡60万元人民币,喝第三杯咖啡70万元人民币,这三杯咖啡居然程递进式的上涨。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咖啡要花如此天价?
最近,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黄利红律师,实习律师邓雪萍,代理了一起天价咖啡案件。当事人梁先生于2014年6月份连续收到法院三张传票,告知其有一笔50万元,一笔60万元,一笔70万元,共计180万元的借款到期未还,对方已向法院起诉。梁先生惊愕万分,因为在梁先生的印象中,他一辈子没有向别人借过钱,怎么会有人起诉他那。梁先生在拿到法院传票和起诉书后马上找到广州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请求律师的帮忙。广州知名律师黄利红听完梁先生的陈述后,马上意识到梁先生遭遇骗子了,而且诈骗手法非常高明,建议梁先生积极应诉的同时马上向警方报案。
下文则是《天价咖啡》的具体案情:
 2013年底潘小姐(本案原告,广州市从化人,也是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借询问处理违章事由之名勾搭上梁先生(本案被告,受害人)。梁先生告知潘小姐如何处理,并在后续帮助潘小姐处理了几辆车辆的违章事宜。随后潘小姐多次主动与梁先生幽会,并在其认为时机成熟时请梁先生喝了3次咖啡,也就是上面提到的天价咖啡。
2014年2月,潘小姐又一次主动联系梁先生,说有事商量并约请见面。双方见面后,潘小姐向梁先生“哀诉“,称其"丈夫”有包“小三”的行为,潘小姐与其丈夫及“小三”多次交涉后无果,而且其丈夫变本加厉,在南海给小三购买一处房产送给小三并与小三同居,从此不再回家。并对梁先生说,如今,她们夫妇二人账户上仍有数百万存款,唯恐其丈夫全部挪走送给小三,故而请求梁先生帮助其转走这些存款。并许诺给予梁先生将丰田车换成皇冠3.0等好处。
作案手法:分别于2014年3月4日,2014年3月10日,2014年3月12日,潘小姐约梁先生喝了三次咖啡。每次喝咖啡后,潘小姐将自己账户上的存款转移至梁先生的账户上,梁先生写一份与转移金额一致的借条并签名后交予潘小姐。待梁先生取出转移存款数额一致的现金交予潘小姐,再由潘小姐撕毁借条。实行3次,合计180万元。具体实施过程当中,潘小姐在梁先生交付现金后,都以多种方式掩盖其保留借条的行为:
第一次,未让梁先生验证是原借条便随手撕毁她口中的“借条”。
第二次,找“借条未随身携带,后续回去再将借条撕毁”的借口予以搪塞。
第三次,跟第一次一样,潘小姐将一白纸撕碎,梁先生说要看时,潘小姐说大哥您帮了我,我怎么可能骗您。
梁先生称喝完咖啡,感觉头脑不是很清醒,他现在怀疑潘小姐在里面下了什么药物。
自喝了三次咖啡后,潘小姐又以要和梁先生一起去旅行为名,需要梁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订机票,骗得梁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后面向法院起诉之用。潘小姐在身份证到手后便不再联系梁先生,直至2014年6月,梁XX收到广州市番禺区法院的传票,才得知潘小姐于2014年4月22日分三宗案件起诉其欠款共计180万元。此时,梁先生方知自己受骗。
潘小姐的作案手法很老道,不像是第一次作案。那就是利用女色加上装可怜博同情,利用梁先生转账,写借条,收回现金,假装撕毁借条,随后用骗得的借条及身份证复印件进行民事诉讼等连环手段,以达到诈骗梁先生巨额钱款之目的。犯罪嫌疑人潘小姐的作案手法的恶劣之处还在于她是利用国家公权力为其诈骗行为牟利,该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构成诈骗罪!此行为若不能得到查实,将有损受害人的权益,也对法院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广州律师提醒您:三杯天价咖啡!告诉我们,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铁饼。他人寻求自己帮助,若涉及金钱一定要谨慎。不可盲目开出欠条等。必要时也可找相关律师咨询,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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