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律师:黄利红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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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在东莞》的是是非非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30日

广东顺德北滘中学高三语文教师元平因发表网络小说《在东莞》,被当地警方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刑拘,其妻阮芳表示,《在东莞》描写了东莞桑拿行业,是一个现实批判性质的小说,不涉及色情。

  北京作家谢朝平刚从渭南警方的拘留所里出来,东莞就有作家元平被警方抓走,这里,人们看到的不是当地警方在保障公民权益,而是屈从于某些地方政府或利益集团的意志:谢朝平《大迁徙》一书,涉及的是移民安置过程中的一些权力腐败,而元平的《在东莞》可能有损当地政府的社会形象。于是,地方警方就以各种名义拘传作家,妄图通过打压言论,限制对事实真相的揭露,使作家有所忌惮。

  如果《在东莞》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首先要抓的,是该小说的传播主体天涯网站负责人,因为作家只是写作主体。但天涯的网络管理员认为,这部小说不是淫秽作品,所以放行。那么,警方为何只刑拘作家呢?

  什么是淫秽物品?法律的认定范围是:“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如果将文艺作品中涉及色情的内容均视为传播淫秽物品,那么《红楼梦》的出版者也要被刑拘。所以,退一万步说,如果××警方真想拿作家元平问罪,起码也得完成必要的程序,比如由文学艺术界和法学界专家认定其作品性质确属“淫秽物品”。

  媒体采访了知名网络作家慕容雪村,他认为网络作家因小说创作而被抓起来,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的事,“这个作者的命运应该也是我的命运”。现在,网络上向××警方自首的作家也涌现出来,因为许多人对东莞被曝光的色情业充满文学想象,并有创作作品呈现,××警方是一一跨地拘捕呢,还是只抓本地的,杀一儆百?

  渭南警方拘捕作家谢朝平,使移民安置问题放大百倍曝光在世人面前,更多的人看到了真相,本想掩盖事实,没承想欲盖弥彰。××警方拘传元平,效果必无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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