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师黄利红:为贩卖毒品罪的被告人辩护需重点关注几个问题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4日
广州律师黄利红擅长办理重大刑事案件,曾为911特大贩毒案的死刑犯林x平提供二审辩护,黄利红律师无罪辩护获得成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广州市中院的死刑判决。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黄利红认为,为贩卖毒品罪的被告人(上诉人)辩护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公诉机关指控的贩卖毒品的品种,数量是否成立?黄律师认为应当重点审查证明贩卖毒品数量的物证、书证、鉴定报告和证人证言,审查证人证言是否有矛盾;审查公诉机关指控的贩卖毒品数量中是否有被告人自己吸食的部分?如果有,应从贩卖毒品总量中减掉。
二、被告人是主犯还是从犯?如果是从犯,应主张从轻处罚。
三、被告人是否是未成年人?是否是被人利用?办案机关办案过程中是否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如果被告人被指控为运输毒品,要审查被告人是否明确知道自己所运输的物品是毒品?如果并不知道运输的是毒品,则不构成犯罪。
五、审查被告人是否有自首、立功情节?是偶犯初犯还是累犯?
六、审查公安机关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所用来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来源、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如果程序有问题,黄律师认为应当启动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
七、审查是否存在超期羁押的情形,在超期羁押期间所取得的口供不得作为有效证据。 八、审查是否存在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侦查期间,是否可以取保候审?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及时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广州律师认为,做好贩卖毒品罪的辩护工作,要重点关注上述8个方面,但又远远不止这八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