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律师:黄利红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黄利红  

广州律师黄利红 >> 妨碍公务罪

如何做好妨害公务罪的无罪辩护工作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3日

       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据此,犯罪构成要件有两种:一种是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公务的;另一种是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如何做好妨害公务罪的无罪辩护工作,广州刑事辩护律师黄利红认为以下几个方面应当重点关注:

一、做好证据的收集工作。妨害公务罪的无罪辩护有一定困难,困难在于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很难取得。辩护律师一是要注意收集目击证人的证人证言,以证人证言证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是在“依法执行职务”。 最好的办法是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该目击证人出庭作证。二是注意收集和调去监控视频。如果公诉人有该份证据而不提交法庭、或者无正当理由称该证据灭失的,辩护律师可以选择申请法庭调取证据、或者作“依法执行职务”证据不足的量刑辩护;甚至,作指控犯罪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
二、辩护律师对侦查卷宗要有透彻把握,主要是把握暴力行为的性质--是否属于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对于实践中因为被告人的合理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而与国家工作人员发生轻微冲突、未致轻微伤以上的,不属于妨害公务罪的暴力,可以据此做无罪辩护。
三、因执行公务不规范而导致双方冲突发生的如:野蛮执法、越权执法、执法手段不适当、“钓鱼执法”等等这些要素都是能够为被告人争取无罪辩护或从轻辩护的好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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