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死刑辩护律师认为即使可能判死刑的案件也可以做无罪辩护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6日
广州死刑辩护律师黄利红认为,无罪辩护的选择主要看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情况,与涉嫌的犯罪情节是否严重没有必然联系。就是说,即便是“重大”刑事案件,如杀人、抢劫、毒品犯罪、贪污受贿,只要有相关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同样可以选择作无罪辩护的,读者可以参考我办的一些类似的案件,如全国首例同性恋设置陷阱入户抢劫案、911特大贩毒案等等,前一个案例我作为一审辩护人,我按无罪辩护后,被告人被无罪释放,后一个案件我是作为二审辩护人,给上诉人辩护后死刑被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