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3日
第四十六条【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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