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2日
第四百零六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6年7月26 日)
一、渎职犯罪案件
(十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第四百零六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2.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电话:13322804716
13322804716
133228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