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律师:黄利红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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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律师谈律师思维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0日

        作为一名从业十几年的广州刑事律师,切实感受到了律师这种职业经历了不被重视到非常急需的发展阶段。目前我国正处在普遍重视律师、全社会急需律师的时代。 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常常被学生问及怎样才能当好一名称职律师,以及什么样的人才能做律师等等诸如此类有关律师素质与律师修养方面的问题。我认为,作为一名称职的律师应具备五种律师思维: 法律思维、社会思维、经济思维、哲学思维、政治思维。法律思维指律师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服务社会大众。在对法学理论及法律知识融会贯通基础上,给服务对象提供内容优质的法律服务。法律的相对稳定性及不断更新内容的变化性,是律师随时注意的“晴雨表”。学习法律、掌握法律、理解法律、运用法律及预测法律的能力、水平,是衡量律师法律头脑的重要依据;社会思维指律师在社会大环境中要具有较强的适应环境、创造环境、改变环境的能力;另一方面,从律师职业特点和使命来看,在社会关系的认识和掌握运用上律师也应当是社会中的“强者”;经济思维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服务对象争取经济利益最大化。这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非常重要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法律服务的水平,也是律师为经济工作做贡献的一个标尺;哲学思维指律师要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观察、分析、思考及运作所承办业务。辩证法与实事求是、原则与灵活相结合及难易互相转化等等哲学思想是律师的思想灵魂。在迷茫时,哲学往往给律师带来“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奇迹,它始终是一个指路明灯,给律师以鼓励以力量。因此说哲学思想是使律师不断取得成功的法宝;政治思维是指律师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原则,坚持真理,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不惧权贵,时刻坚持贯彻为社会大众服务的思想,敢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同各种形式的丑恶现象作斗争,依法维护企业法人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国家尊严和法律尊严。

        广州刑事律师咨询热线:13322804716,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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