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我国对工时制度是如何规定的?(节选)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8日
        (一)标准工时制:
        1.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每周最长工时为44小时。2.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3.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法第36、38、41条)
        (二)综合计算工时制
        交通、建筑、旅游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
        (三)不定时工作时制
        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推销人员、长途运输人员等需机动作业的。(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4、5条)
 
广州律师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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