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律师:黄利红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黄利红  

广州律师黄利红 >> 黄律师说法

20、民事特殊侵权行为种类有哪些?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7日

        答: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在我国特殊侵权责任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一)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行为(二)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行为(三)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四)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五)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六)地上工作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七)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八)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广州律师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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