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陈某在工商银行办 了一张信用卡,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3日
规定透支期限为一年,由于一年后陈某没有接到银 行的催收通知,故继续透支而不还。陈某的行为?
解析: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需要有“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要件要求,所以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由于行为人的行为是非法占有财物,而且 恶意透支一般都是从ATM 机或者在消费时发生,故机器被“骗”不成立,以盗窃罪认定合适。
广州律师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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