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律师:黄利红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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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甲、乙二人是某科技大学的硕士研究生,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3日

    二人利用所学专业,通过对已经作废的IC卡进行技术改良,制作了大量的IC卡,进行销售。获利近10万元,造成国家电信资费数十万元 损失。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解析:构成盗窃罪。根据2003年4 月2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制作、出售、使用IC 电话卡行 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的规定。非法制作或者出售非法制作的IC 电话卡,数额较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追究刑事 责任,犯罪数额可以根据销售数额认定;明知是非法制作的IC 电话卡而使用或者购买并使 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广州律师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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