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律师:黄利红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黄利红  

广州律师黄利红 >> 黄律师说法

33. 简述假释和缓刑的区分。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2日

        答:假释与缓刑不同。两者虽有许多相同点,都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都有一定的考验期,都以发生法定情形为撤销条件,但仍有许多明显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时间不同。假释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根据犯罪分子的表现,以裁定作出的;缓刑则是在判决的同时宣告的。
        (3)适用根据不同。适用假释的根据.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中的表现以及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能性;适用缓刑的根据.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及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能性。
        (4)不执行的刑期不同。假释必须先执行原判刑期的一部分。而对尚未执行完的刑期,附条件不执行;缓刑是对原判决的全部刑期有条件地不执行。
 

广州律师黄利红
电话: 13322804716
                       13322804716

刑事辩护 | 离婚诉讼 | 经济纠纷 | 房地产纠纷 | 行政诉讼 死刑辩护 | 妨碍公务罪 | 贪污罪 | 受贿罪 | 诈骗罪 | 判决书 | 挪用公款罪 | 职务侵占罪 |
挪用资金罪 | 敲诈勒索罪 | 非法经营罪 | 抢劫罪 | 绑架罪 | 盗窃罪 | 故意杀人罪 | 故意伤害罪 | 交通肇事罪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贩卖毒品罪 | 走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