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律师:黄利红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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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免除刑罚处罚是合理的。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7日

        试从刑罚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对于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免除刑罚处罚的合理性进行辨析。

(1)这一刑法的规定是合理的。
        (2)刑法应当是报应的性质和预防目的的有机统一体,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3)从报应的观念来看,由于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没有造成损坏,没有必要对其进行报应性的惩罚。
        (4)从预防犯罪的角度来看,由于行为人主观上自动放弃犯罪,说明其人身危险性消失了,因而没有必要对其判处刑罚进行预防犯罪。
 

广州律师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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