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律师:黄利红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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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在离婚案件中是否还要判决抚养较大子女一方补偿另一方?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6日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判决两婚生子女一随原告生活、一随被告生活时,因两子女年龄有差距,是否还要判决抚养较大子女一方补偿年龄差距部分的子女抚养费予另一方?

答: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对子女抚育费的分担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才依法作出判决。对于两子女年龄差距较大,判决原、被告各自负担抚育子女的抚养费的情况,从公平角度出发,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和负担能力等情况,结合当事人对抚育费分担的意见,人民法院可判决抚养较大子女一方补偿年龄差距部分的抚养费的一半予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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