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法律上对口头遗嘱有无特殊的规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9日
有。由于口头遗嘱的内容容易失实,而且难以认定,因此法律对口头遗嘱作了一些特殊规定: (1) 设立口头遗嘱时,必须于少要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 (2) 只有在不能以其他方式订立遗嘱的危急情况下才能订立口头遗嘱。危险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等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其中,下列人员不能作为见证人: (1)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 继承人、受遗赠人; (3)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广州律师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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