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律师:黄利红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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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人身、财产受到对方侵害为由要求赔偿的是否应受理?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8日

  实践中存在夫妻二人发生冲突一方殴打另一方,造成损害后果,受害方起诉侵权方要求民事赔偿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双方实行的是分别财产制,即双方均独立支配自己的财产,一方以其人身、财产受到对方损害要求赔偿,法院可受理,如果是共同财产制则不应支持。
 

广州律师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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