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律师:黄利红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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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双方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后又出现争议的,能否要求交管部门继续处理?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8日

        发生事故后,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就事故责任及素还赔偿自行协商解决的,表明当事人对事故损害事实及责任达成一致意见表示真实,《协议书》自双方填写后即为生效,且可作为认定事故事实的证据,作为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人民法院涕泣民事诉讼的前提条件。如果事后双方就事故事实及责任出现争议而又到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处理的,交通管理部门虽然可以受礼,但在事故现场已经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只能以《协议书》记载的事实来认定事故责任,并依据此进行响应损害赔偿调解。如果当事双方仅就损害赔偿的数额及给付出现争议要求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处理,双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涕泣民事诉讼解决纠纷。

 

广州律师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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