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律师:黄利红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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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涉外出租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4日

        属于涉外出租房屋的,都应在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在北京应向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改处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发给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房屋租赁证》并加盖“涉外”印章;同时还要具备涉外安全审查批准文件。
此外,出租人也要仔细检查外国人有没有在中国居留的合法证件、身份证明等。
 

广州律师黄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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