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哪些产品质量申诉应当移送其他行政机关处理?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1日
答:对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行政机关处理的产品质量申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移送其他行政机关处理。如对房屋质量问题的申诉等。
此外,还有一些不属于产品质量的申诉,申诉人有可能投诉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如劳动合同争议申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申诉等,都要移送到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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