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律师:黄利红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黄利红  

广州律师黄利红 >> 黄律师说法

为什么要制定:《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9日

        答:1998年3月12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实施了《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制定这个办法,一方面是基于质量技术监督工作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满足广大群众解决质量纠纷的需要。
所谓基于质量技术监督工作需要,是指要通过制定本办法,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理产品质量申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以利于提高质量技术监督办事效率,保证办事质量,促进《产品质量法》的有效施行。处理产品质量申诉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多年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好的反响。但是多年来国家没有关于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理产品质量申诉工作的明确、统一规范,因此有必要制定一个统一的规定。
此外,制定本办法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解决产品质量纠纷的需要。随着《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逐渐增强,愈来愈多的用户,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与生产者、销售者发生产品质量纠纷后主动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为了便于广大消费者申诉,也有必要制定相应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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