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养老险应该如何接轨?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7日
补贴标准和整体参保率偏低
佛山实施全征地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已有1年多,在为全征地农村居民养老提供初步的基本保障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例如整体参保率低、补贴标准偏低。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全市有6.3万全征地农村居民参保,占符合参保条件人数的17.7%,整体进度不够快。同时各区发展不平衡,禅城区参保率已达73.4%,而顺德区参保率仅为0.528%。据了解,全市除高明外,其他区每人每月享受120-150元不等的补贴标准,这与城镇职工人均享受的785元/月的养老保险待遇相差甚远。补贴标准不高导致农村居民参保的积极性不高。
据市政协委员、市农业局副局长林效祥分析,造成目前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基金筹集难。全征地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资金来源于区、镇两级财政和集体经济,其中集体经济又占大头。在实际的运作中,集体经济负担部分难以兑现。早征地的村,钱花得差不多了,后征地的村,补偿款大部分分给个人了。比如在顺德,大部分征地补偿款按“分八留二”已一次性量化给股东,股份社实有资金很少。
“先分档后统一”接轨大社保
要让全征地农村居民老有所养,在完善现有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接轨,这是市政协调研组开出的药方。
目前城镇职工和全征地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存在很大差异。市政协委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冯七胜指出,“两种制度模式不同,以致社会保险关系无法衔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全征地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不为参保人设立个人账户,保险费由区、镇两级财政和集体经济三方筹集。
对症下药,市政协调研报告提出,要及早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接轨的制度设计。在接轨步骤上,采取“先分档、后统一,逐步与大社保接轨”的推进策略。同时,建立来源稳定、安全长效的筹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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