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深律师:黄利红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黄利红  

广州律师黄利红 >> 法制新闻

“自上而下”的公车改革,有利于法治化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3日

      近日获悉,国家发改委正抓紧启动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促进此项工作加快推进.

      发改委启动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无疑是开启了一条公车改革自上而下之路。十几年的公车改革,不是在争议中前行,就是在争议中失败。总结原因大概有四个方面:一是地方主要官员是现行公车体制最大受益人,是车改的最大阻力;二是缺乏刚性财政预算约束致使公车泛滥;三是公车改革不是自上而下,这种“改下不改上”具有体制上的冲突;四是缺少立法。

一旦中央机关全面强力推行公车改革,以上四个原因都能对症治疗。这是因为,公车改革自上而下强力推动,不但能通过立法对公车进行统一规范,让公车改革走法治化道路,而且能够尊重民意、吸收民智,以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来保障公车改革科学推进。

有人用三个“不”字来总结某些地方的公车改革现状:操作不透明、内容不科学、程序不公开。这三个“不”字也可以归结于两点:缺少民主,缺少法治。缺少民主,是说各地在试点车改时,改革方案不问民意,改革过程“偷偷摸摸”,这才出现了按级别高低发放高额车补的“排排坐分果果”式的车改现象。

缺少法治,是说至今没有一部权威法律来规范公车管理。尽管早在1994年就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但几乎对公车没有起到多少实质约束。

在发改委抓紧启动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的同时,全国人大也应行动起来对公车改革进行立法调研,尤其是,车改模式的选择、适用范围的确定、公车管理细则及货币补贴标准等关键问题,理应成为立法调研的重点。

中央机关公车改革能否成为改革榜样?不仅在于中央机关改革的自觉性,更在于全国人大的立法和监督。在发达国家,类似增减政府机关公务开支的变动,都必须经过公示——召开市民听证会——议会讨论表决的“三部曲”,而不可能由政府机关自己决定自己花多少钱。显然,我们的公车改革最好也能借鉴这种模式,让公众、人大在公车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

公车改革的尝试断断续续走了十多年,公车滥用现象不仅没有被遏制,反而愈演愈烈,充分说明公车改革的方向搞反了,改革理应自上而下,而不是自下而上。如果早几年中央机关就全面进行公车改革,有统一的法律来规范,有统一的监管,对省级政府和基层政府进行示范和指导,或许公车滥用就不会愈演愈烈了。

据报道,北京公车改革十年仍在原地踏步,车改依然没有明确时间表,这就让人对公车改革的效率和决心产生担忧,但愿中央机关公车改革能鞭策地方车改前行。我以为,中央机关车改首先要明确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

法律热线:13322804716   13322804716
QQ:535576816
Email:hlhlawyer@21cn.com
广州律师网
 
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救出来。——黄利红

刑事辩护 | 离婚诉讼 | 经济纠纷 | 房地产纠纷 | 行政诉讼 死刑辩护 | 妨碍公务罪 | 贪污罪 | 受贿罪 | 诈骗罪 | 判决书 | 挪用公款罪 | 职务侵占罪 |
挪用资金罪 | 敲诈勒索罪 | 非法经营罪 | 抢劫罪 | 绑架罪 | 盗窃罪 | 故意杀人罪 | 故意伤害罪 | 交通肇事罪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贩卖毒品罪 | 走私犯罪